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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延鑫新能源汽车饰件年产162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7-13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延鑫新能源汽车饰件年产162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延鑫新能源汽车饰件年产162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713日-202371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延鑫新能源汽车饰件年产162万件项目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鑫都路与国兴路交叉口向南20 米

延鑫汽车饰件开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36.5万元

1、废气。本项目喷胶、烘干废气经集气罩+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

2、废水。本项目职工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残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中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胶水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尉氏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