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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鑫贝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张3D黄麻板家居配套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7-21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鑫贝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张3D黄麻板家居配套项目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河南鑫贝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张3D黄麻板家居配套项目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鑫贝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张3D黄麻板家居配套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科技路1

河南鑫贝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1.废气:本项目开松、梳理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行业A级排放要求。热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行业A级排放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后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兰考县昌盛实业有限公司废杂钼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街6

兰考县昌盛实业有限公司

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

1.废气:料仓上料废气产生的粉尘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由覆膜除尘器处理后进入主烟道;钼铁破碎、筛分废气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由现有中央除尘器处理后,进入主烟道;钼铁包装废气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覆膜除尘器处理,进入主烟道,渣子破碎废气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直接进入主烟道,还原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进入主烟道,进入主烟道的各种废气依次经过1套旋风除尘器+2套多管降温器+袋式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均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的要求和《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4.铁合金行业”深度治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颗粒物排放企业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和钼铁粉,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炉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建材公司;石英砂凝结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建材公司;喷淋塔硫酸钙沉淀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兰考县优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何二庄村工业园区8

兰考县优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本项目设置8台热熔拉丝机全部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并在热熔拉丝机泄气口、挤出口及出口水槽处设置集气装置,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A级指标要求;本项目对污水站臭气产生区域加盖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2.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

3.固废:人工分拣杂质、分选杂物集中收集交由废旧回收公司回收,清洗池沉淀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滤网、滤渣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污水站污泥定期由专业污泥处理公司直接拉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状低聚物、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兰考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