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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精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综合智能流量计及标定装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2-2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精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综合智能流量计及标定装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开封市精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综合智能流量计及标定装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20日-202322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市精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综合智能流量计及标定装置生产项目

开封市祥符区开封市黄龙园区纬七路南侧、李太路东侧

开封市精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开封市精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投资7000万元开封市祥符区开封市黄龙园区纬七路南侧、李太路东侧建设开封市精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综合智能流量计及标定装置生产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厂房1座,办公房1座4F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有焊机、车床、钻床、锯床、切割机、喷漆房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磁流量计7000台、气体流量计3000台、液体标定装置10套。

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开封市祥符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惠济河。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要求提高废气收集率,废气排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有效处理后,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标准;同时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还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文【2017162 号)中表面涂装业的排放建议值和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四防”措施,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专用警告牌,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室: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开发股

联系电话:0371-22700067

通讯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

编辑:祥符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