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东立高压阀门铸造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吨金属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东立高压阀门铸造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吨金属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东立高压阀门铸造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吨金属构件项目 |
开封市鼓楼区开封市开发区民营工业园区三号 |
开封东立高压阀门铸造有限公司 |
河南中开盛世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开封市鼓楼区开封市开发区民营工业园区三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阀门金属构件机加工生产线,两条抛丸工序生产线,两条热处理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3000吨金属构件,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抛丸废气、焊接废气各工序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排放限值(PM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产废水。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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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