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圭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印刷9000万张纸项目(告知承诺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受理河南圭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印刷9000万张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8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圭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印刷9000万张纸项目 |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咸平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南向500米路东88号 |
河南圭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总投资650万元,年印刷9000万张纸。 |
1.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润版、印刷、清洗废气。润版、印刷、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设置集气罩4个)后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能够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文【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的排放建议值要求。 2.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通许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经涡河故道排入涡河。进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及通许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打孔弯版机、切纸机、印刷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本项目切纸边角料、废包装、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水性墨桶、水性墨印刷废印刷版定期厂家回收;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UV油墨桶、废清洗剂、废UV墨印刷版、废活性炭、废灯管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