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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陇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4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陇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市陇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4日-202391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市陇海医院建设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材料厂中街87

开封市陇海医院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材料厂中街87号,主要开设有内科、外科、妇产、儿科等科室
,建成后床位215张,项目总投资1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污水站恶臭采取对污水站加盖密闭并投加除臭剂处理后,排放分别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要求《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综合废水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分别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