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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金属件5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9-16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金属件50000吨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金属件50000吨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16日-202292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年产金属件50000吨建设项目

尉氏县洧川镇静脉产业园

河南省中阳金属有限公司

河南廖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尉氏县洧川镇静脉产业园,主要建热浸镀锌生产线和机加工生产线,建成后热浸镀锌生产线年产金属件30000吨,机加工生产线年产金属件200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浸镀锌生产线废气、机加工生产线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收集及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项目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加强管理等措施有效地减少该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热浸镀锌生产线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和碱液喷淋塔,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运走堆肥,不外排;机加工生产线电镀废水中含锌废水经预处理(反应池+JDL处理池)后与前处理废水一起进入综合污水处理池(JDL+生化+4S-MBR+二级 RO 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中,剩余部分排入静脉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设备选型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分类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热浸镀锌生产线产生的酸洗工序废酸液、助镀剂沉淀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除尘系统收集的锌尘,电镀锌生产线产生的除油工序废碱液、活化工序废酸液、镀液清渣废槽渣、镀液过滤废滤芯、原辅料拆包废包材、含锌废水处理污泥,废反渗透膜,机械运行维护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产生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