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封市鑫源铁路林场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5MA40582F98
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刘二荣(原)、刘园园(现)
经营场所:开封市机场北路东段路北
我局于2023年9月12日制作了《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汴环许撤决字〔202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详见附件),并于当日和你单位投资人刘园园多次电话联系,一直无人接听;9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前往你单位所在地进行直接送达,你单位当事人未在现场;9月14日我局根据你单位住址以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寄出《决定书》,收件人为刘园园,投递结果反馈收件人拒收,邮件被退回。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决定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汴环许撤决字〔2023〕1号)
联系地址:开封市示范区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8楼860房间
联系电话:0371-23150694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