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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决算公开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9-28字号: |

 

 

 

 

 

 

2022年度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决算

 

 

 

 

 

 

二〇二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核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污染物减排等,落实国家及省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等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四)落实国家及省、市级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七)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八)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九)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落实,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十)负责辖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完成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二级机构无下设机构、科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我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7.2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8.35万元,增长88.74%。主要原因是环境治理投入加大,环保攻坚任务加重支出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0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1万元,占46.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70.43万元,占53.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9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82万元,占94.18%;项目支出29.05万元,占5.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6.5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9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环境治理投入加大,环保攻坚任务重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4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29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环境治理投入加大。

(二)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2万元,占7.83%;卫生健康(类)支出9.42万元,占3.99%;节能环保(类)支出198.36万元,占83.87%;住房保障(类)支出10.2万元,占4.31%。。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项目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没显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执法车辆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2022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不必要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共组织2个项目,并对2个项目环境攻坚项目 、执法项目、 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05万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继续抓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油烟整治、土壤详查、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督导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总体完成较好,质量合格,平稳运行中,能够满足日常监控要求,已达到省厅、市局的任务要求。项目产出质量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省厅、省总队工作部署,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环境攻坚和执法两个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并到达预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2年度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决算公开表

编辑: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