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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晟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PA66尼龙隔热条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10-3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晟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PA66尼龙隔热条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河南晟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PA66尼龙隔热条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30日-202311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晟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PA66尼龙隔热条4000吨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经二路北段西侧68

河南晟莘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1180m2,建筑面积1180m2,年产4000吨尼龙隔热条。

1.废气。挤出成型工序和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去除效率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塑料制品绩效分级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上料机、挤出机切条机冷却塔、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边角废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催化剂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要求进行鉴定,若根据鉴定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定期由环卫部门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应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通许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