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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亿英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吨玻纤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10-25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开封市亿英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吨玻纤制品扩建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市亿英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吨玻纤制品扩建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025日-202311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市亿英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80吨玻纤制品扩建项目

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小苏村南

开封市亿英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开封市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小苏村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玻璃纤维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80吨玻纤制品,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投料搅拌废气集中收集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涂面烘干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引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同时需满足地方大气管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其中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走堆肥,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用于涂料配料用水,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低噪声措施。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含汞荧光灯管、废催化板、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