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已公开)
汴政办2022—59号.pdf
相关文件:关于对《开封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