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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景顺建筑材料销售店年产6万吨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12-04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景顺建筑材料销售店年产6万吨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景顺建筑材料销售店年产6万吨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4日-20231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尉氏县景顺建筑材料销售店年产6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尉氏县邢庄乡甄家村东第一排一号院

尉氏县景顺建筑材料销售店

河南雨后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5.5万元

1、废气。本项目烘干机出料仓出料粉尘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

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上料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 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成品罐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标准。

2、废水。本项目车辆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清扫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外售建筑垃圾再生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尉氏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