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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佳利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封边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1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佳利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封边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河南佳利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封边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佳利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封边条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州路与宝龙街交叉口

河南佳利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本项目在不合格产品破碎、投料混料车间顶部设置负压收集装置,经过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和绩效分级A级要求。项目造粒、挤出工序以及印刷均在二次封闭车间内进行收集后的印刷固化与造粒挤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HCl、氯乙烯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及《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标准要求和绩效分级A级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印版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本项目废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兰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