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关于拟批复杞县永合预制板厂预制构件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县环保局拟对杞县永合预制板厂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开封市杞县葛岗镇花西村四组(475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2023年12月15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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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永合预制板厂预制构件生产项目 |
开封市杞县葛岗镇花西村四组 |
杞县永合预制板厂 |
河南金浪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预制构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0块预制板。 |
一、废气治理措施 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对搅拌机三面围挡同时上方设置集气罩,搅拌机上料及搅拌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上料粉尘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标准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不外排废水。项目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用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拉走堆肥。 三、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池泥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切割产生的废钢筋头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 四、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压板机、切割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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