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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关于拟批复杞县妇幼保健院 (经四路院区) 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3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关于拟批复杞县妇幼保健院 (经四路院区) 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县环保局拟对杞县妇幼保健院 (经四路院区) 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报告表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环保局开发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杞县经四路52号475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2023年7月3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杞县妇幼保健院 (经四路院区) 建设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经四路52号

杞具妇幼保健院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5467万元建设杞县妇幼保健院(经四路院区),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产业集聚区大楼后经四路路东,编制床位136张。用地面积 23523.4m2

一、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及食堂油烟。通过采取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地埋式设计,各构筑物加盖密封,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设置引风机经密闭管道集中收集恶臭气体引至1 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然后通过 15m 排气简排放(DA001),污水处理站恶臭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采取1套“油烟净化装置”+专用烟道排放(DA002),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物喷淋除臭废水、医院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调节+AO 生化+消毒粉消毒) 处理,然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 2 预处理标准及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三、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机组、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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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杞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