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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海美尔特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2000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4-04-22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海美尔特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2000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河南海美尔特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2000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海美尔特能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2000吨废矿物油建设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工业园区

河南海美尔特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

1.废气。本项目废矿物油装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密闭,装卸区、储罐呼吸阀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处理效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禁止鸣笛、减速,消音,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河南兴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储存4000吨废电池建设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工业园区

河南兴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

1.废气。本项目渗漏的废铅蓄电池电解液产生的硫酸雾: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电解液渗漏的废铅蓄电池储存区密闭,采用负压集气系统+碱液喷淋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电解液、废劳保用品、废碱液属于危险废物,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兰考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