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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瑞航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4-04-26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瑞航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瑞航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6日-20245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瑞航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

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南段2

河南瑞航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南段2,主要建设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建成后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碎石上料、筒仓、搅拌、成品出料产生的粉尘。上料、搅拌和成品出料收集的粉尘经密闭管道输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筒仓仓顶设置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喷淋用水和配料用水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车辆清洗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后回用;排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厂总排口排入开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