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拟对《河南晨之晖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河南晨之晖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家具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葛岗镇铝型材产业园 |
河南晨之晖家具有限公司 |
河南春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3200万元,年产5000套家具。 |
一、废气治理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木工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海绵喷胶定型位于密闭的喷胶房内,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密闭管道收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家具制造A级限值要求。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家具制造A级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杞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无汞UV灯管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和废胶桶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处理措施 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东空桑村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科 室: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8666623
通讯地址:杞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