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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开封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 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7-11-16字号: |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开封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

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环保局、祥符区环保局,各区环保分局:

为全面推进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为,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10月23日至24日我局组织对全市环保系统2016年10月以来已办结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全市环保系统按照新法新规新标,加大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力度,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案卷质量比以往有所提高,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加强和规范。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查的案卷是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全市3个县级环保局和6个区级环保分局共有54卷行政处罚案卷参评。其中,祥符区环保局17卷、杞县环保局14卷、尉氏环保局9卷、鼓楼区环保分局8卷、新区环保分局3卷、禹王台区环保分局2卷、顺河区环保分局1卷、龙亭区环保分局0卷;通许县环保局无故未参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查结果为:杞县环保局、尉氏环保局案卷整体情况比较好,为优秀;祥符区环保局、鼓楼区环保分局、新区环保分局、禹王台环保分局、顺河环保分局案件整体情况较好,为良好。

从评查结果看,全市环保系统各单位近年来普遍重视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案件数量和案卷质量较2016年有新的提高,特别是杞县、尉氏县、等环保局案卷,制作规范、卷面整齐整洁、整体质量较高。基本能够做到:实施处罚主体合法、违法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处罚程序合法规范,能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或者先调查取证再补立案)、权利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审议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能够执行查处分离、收缴分离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也反映出我市环保行政处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个别县区查处案件较少。在这次评查中,大部分地方行政处罚案件在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大幅增加,但个别县、区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行政处罚案件较少,特别是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办理的案件少,很多地方为零,全市2017年以来未办理一起按日连续处罚案件。

(二)个别县区查处案件存在环境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适用裁量不准的问题。在这次评查中,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违法主体认定明确、违法事实认定准确、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运用得当、处罚适当。但个别县区对环境违法事实认定与证据材料不相符,适用裁量标准不准确。

(三)案卷卷宗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调查询问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制作仍需规范。如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中地点、时间不相符,签名、日期不全;当事人是法人的,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书证复印件没有注明调取时间、提供人;没有勘验示意图,拍摄照片没有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未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决定书。二是内部审批程序不到位。如有的案卷立案审批表、处罚审批表和结案审批表中缺少承办人签字、领导审批意见;立案审批表无立案号;无后督察报告。三是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内容有待改进。如:处罚决定书中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不够详细;法理、情理说明不够,缺少处罚裁量依据;处罚决定书没有明确采纳或者不采纳当事人的意见;送达回证没有按照要求盖章签字;行政处罚催告书中缺少当事人地址,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无联系人信息。四是处罚信息公开不够,部分案卷未附已信息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五是案卷归档管理制度不严格,案件办结后未及时按要求整理归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有的县区案卷散落存放于办案人员和办案中队。

(四)部分案件存在办理超期的问题。个别单位案件立案审批超过7日,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超过三个月,不符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开展案卷评查的目的是为了更加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执法案卷质量的高低可集中反映出办案水平、执法制度、执法能力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一)提高认识,强化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环保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案卷评查的重要意义,将案卷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杜绝人情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实行更加严格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工作,建章立制,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自2017年10月25日起,全市环保系统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一律使用省厅统一制发的格式文本。请各单位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二)规范程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县、区环保部门要结合此次案卷评查情况,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认真梳理,建立完善各项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随着依法行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都有大幅度提升。但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当前环保执法的需要。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附件:2017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一览表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

2017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一览表

评卷单位

抽案卷数

备注

合计

54


杞县环保局

14

尉氏县环保局

9

祥符区环保局

17

良好

鼓楼区环保分局

8

良好

新区环保分局

3

良好

禹王台环保分局

2

良好

顺河环保分局

1

良好

龙亭环保分局

0


通许县环保局

未参评


 

 

 

 

 

 

 

 


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