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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1-30字号: |

各县(祥符区)环保局、各区环保分局、各辐射工作单位:

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并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环保局及各辐射工作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春节及“两会”期间辐射监管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各县(区)环保局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监管和检查,一是对照台账逐一查证放射源数量、存放位置;二是认真核查物防安全保卫及辐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安保人员责任制落实到人的情况,特别对停产、半停产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有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确保本辖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运行,彻底消除事故苗头,杜绝各类辐射事故或由辐射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各辖区春节及“两会”期间的核与辐射监管情况于2018年3月17日前上报市局辐射站。

三、各辐射工作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辐射安全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春节及“两会”期间,要指定专人对放射源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巡视;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做好环境监测记录、巡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放射源出入库时,辐射工作单位主管领导要监督进行,并详细登记备案。尤其是移动γ探伤单位、用源大户及放射源销售单位,单位领导要每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放射源进行清点,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放射源安全。

四、春节及“两会”期间禁止放射源出库。

五、春节及“两会”期间,各县(区)环保局辐射安全监管人员要尽职履责、各辐射工作单位要认真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制度,责任到人,同时保证信息畅通,做好辐射应急准备,确保春节期间我市辐射环境安全。

六、春节及“两会”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环保局、各涉源单位确定一名辐射安全联络人,每天下午5:00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辐射安全情况以短信息方式报告市环保局辐射站,市局汇总后报省厅辐射处。各县(区)环保局“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目标。

联 系 人:开封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苏亚东

联系电话:15237857770

 

附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豫环明电[2018]9号)

 

2018年1月30日

关于转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编辑:辐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