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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5-21字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水污染防治

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打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共同努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总体比较顺利,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全市水污染攻坚形势还异常严峻,水环境风险依然存在,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为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年度攻坚任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

截止目前,全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率较低;需开展防渗改造的283座加油站,还有43座没有完成,占比15%。

二、水环境形势异常严峻

今年以来,我市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涡河邸阁断面和杜庄河杞县阳堌断面多次出现超标预警,涡河邸阁断面和杜庄河杞县阳堌断面与2017年同期相比水质恶化,并且2月份通许涡河故道发生跨界水污染事件。我市多条河流污染问题被省环保厅通报,省攻坚办专门致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严峻的水环境形势给予预警,要求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扭转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利局面。

造成我市水环境质量下降的原因:一是重视不够。一些县区没有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河长制相关要求还没有落实到位。虽然我市建立了4级河长制,配套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但具体工作还没落实到位,各级河长的作用没有发挥。三是措施不力。一些地方或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项目进展迟缓,管网不配套、雨污不分流,违法、未处理、不达标的入河直排口(沟渠)大量存在,黑臭水、垃圾河现象普遍存在。四是监管执法不严。部分地方监管有所放松,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环境保护,出现超标排污、偷排、倾倒等违法问题。

三、坚决打好打赢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印发了《开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主要出境河流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断面、小蒋河睢县长岗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涡河通许邸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涡河故道闫台闸后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要求;市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有百城建设提质任务的兰考县、尉氏县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其他县和祥符区城区力争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是今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水污染防治重点,明确年度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落实好治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水环境目标和工程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要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严格督查督办,务必尽快改善河流水质,扭转水质恶化势头。

(二)贯彻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

各级河长要切实按照河长制要求履行职责,做好相应河湖的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工作。要立即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全面封堵所有违法、未处理、不达标入河排污口,切断污染物入河途径,确保所有超标污水不得进河。同时,根据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要求,尽快实施生态补水,做好闸坝联合调度,提高河流自净能力。

(三)抓紧全面完成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全市上下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水十条”和我市“1+3+7+7”水攻坚方案要求,真抓实干、克难攻坚,采取一切措施,加强督办问责,加快全面完成2017年安排的各项重点工程任务。对未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的,要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依法处理到位并督促加快改造。

(四)着力推进2018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年度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分解落实方案,明确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加快黑臭水体整治、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达标排污口(沟渠)整治、生态湿地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开展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时,应优先安排饮用水源地周边、河流两侧等村庄的整治。对河流水质考核断面上游5000米、下游500米以及河道两侧500米河段内影响水质的脏乱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五)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

一河一策各县区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逐河分析断面超标因子、超标原因,制定针对性改善方案和措施,主管县、区长,环保、水利局长每月要对辖区考核断面和工程项目全部走一遍,亲自查看,解决问题。要建立河长及相关领导巡河档案,记录存档巡河情况,并按月在本级环境攻坚办备案,随时接受抽检;一周一调度,各县区要每周调度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一周一分析,每周召开分析推进会,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认真研判,明确工作措施,抓好薄弱环节;一月一排名实施月度排名制度,排名结果由媒体公布;一月一补偿,按照《开封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月进行生态补偿金核算兑现;一月一通报,每月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工作推进有力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曝光,甚至区域限批等措施。

 

 

 

2018年5月19日


编辑:污染防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