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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2018年1-7月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8-15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持续排查、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专门印发了《2018年开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辐射工作单位深入落实各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要求。

       依照方案要求,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深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截止到2018年7月底,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共出车检查34次,分别对开封市15家涉源单位、10家非医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40家医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共65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包括19家辐射工作单位日常检查和46家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换证检查。

       此次检查综合检查了辐射工作单位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辐射安全防护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了辐射类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加大了对未及时申领、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未批新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不甩项、不漏项,列出清单,限期整改。

       检查发现,开封博爱精神病医院、开封市蜂疗医院2家辐射工作单位存在“未批先建”、“无证运营行为”,目前已对开封博爱精神病医院处罚1万元,对开封市蜂疗医院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检查发现,个别辐射工作单位存在人员培训不到位、防护措施安装不到位、辐射警示标识破损、辐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现象,目前已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报告报送开封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通过核与辐射监督检查工作,不仅找出了辐射工作单位的问题、不足,同时也增强了辐射工作单位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核安全文化意识,督促了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自觉遵守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促进了我市核与辐射安全从业人员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编辑:辐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