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单位将开封核能辐照厂现场处置产生的低放废物安全送贮到河南省放射性废物库,为我市消除一大辐射安全隐患。
2018年5月我单位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处置单位对开封核能辐照厂所产生的低放废物和极低放废物进行处置。经过集中处置,产生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主要为源架、少量废渣)。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下发了《关于开封市核能辐照厂退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审[2018]87号),要求低水平放射性废物送至河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暂存。由于核能辐照厂法人代表去世,该企业成为无主企业,我们按照要求对该批废物送贮到河南省放射性废物库进行公示7日,无异议后进行了送贮。
截止目前,我市核能辐照厂退役项目处置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开封核能辐照厂退役项目验收采购和极低放废物处置项目已于10月19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公示,按照流程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