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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开封的环境质量更美好!听市环保局这样说

[开封日报]2018-12-13字号: |

今天(12月13日)上午,市环境保护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杨静波污染防治科科长江辉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韩俊涛分别就大气、水污染防治环境监察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市环境保护局副县级干部新闻发言人王西祥主持发布会。


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杨静波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1月1日至12月11日,全市PM10累计浓度103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3微克/立方米,比全省浓度均值高1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11位。全市PM2.5累计浓度61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微克/立方米,比全省浓度均值高2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12位。优良天数175天,比全省优良天数少8天,在全省排名第12位,比去年同期少8天。


我市PM10累计浓度比省下101微克/立方米年度目标高2微克/立方米,未完成目标任务。


PM2.5累计浓度比省下62微克/立方米年度目标低1微克/立方米,暂时完成任务。


优良天数与省下210天以上年度目标差距为35天。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11日,开封市PM2.5累计浓度83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27.7%,比国家下达秋冬季80微克/立方米目标高3微克/立方米。


10月14日以来,共发布应急管控通知8次,其中轻中度污染管控3次,重污染应急管控5次。在应急管控期间,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要求,细化减排措施。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江辉就目前我市水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全市共19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包括5个省控和14个市控责任目标断面。


11月份,5个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


19个断面中,5个断面断流。监测到14个断面,其中 12个断面达标,达标率为85.7%。I~III类水质(即“好水”)断面5个,占35.7%;IV和V类水质(即可利用的水)断面6个,占42.9%;另外3个为丧失使用功能的劣V“差水”,占比21.4%。


11月份各县区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兰考县、尉氏县、通许县、杞县、祥符区、示范区、鼓楼区均为100%,禹王台区为50%,顺河区为0。


11月份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环比、同比均持平。1~11月,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环比、同比均持平。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两项重点工程已经完成一项;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接近尾声,三县一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已完成57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省下目标任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市政雨污管网建设与改造正在抓紧推进;全市已完成38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市目标断面排查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我市100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86个;6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任务已完成58个。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队长韩俊涛就我市环境监管情况进行通报:2018年1—11月份,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686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9560余家次,立案处罚592起,处罚金额2575.9万元。


一是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35个批次166个信访举报案件,已完成157件,还有9件属于持续整改件,正在稳步推进。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了15批176件举报案件,88件已经整改完毕,还有88件(其中78件为同一案件,10件属于持续整改案件,正在加大整改进度)。2018年6月11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截止到11月25日,共进行了十二轮次,在我市共发现问题370个,目前已整改完成347个,2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在上级交办问题整改中,最典型的案件是通许宏大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今年10月中旬以来,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接到生态环境部、省、市环保部门关于通许县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出水超标的预警。经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现场检查发现,通许县宏大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高浓度超标废水通过暗管偷排,造成通许县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超出收水标准,使得该厂出水氨氮多次超标。为此,11月10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通许县环保局下达监察通知,督促通许县环保局立即河南宏大化工有限公司偷排超标污水行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已责令该企业停产,公司责任人已经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工作。共编发督察简报58期,下发督办通知单251个。对攻坚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问责,截至11月底,已对环境攻坚工作不力的298名人员实施问责。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活动。2018年,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砖瓦窑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四是抓好重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纳入“双随机”系统企业283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202家,重点排污单位74家,特殊监管对象3家,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垃圾填埋场全覆盖录入。


五是着力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六是抓好12369群众环境投诉案件办理工作。截至11月底,12369平台共受理投诉件4329件,其中电话举报2807件、微信举报1214件、网络举报308件,另外,市长专线平台257件,市长信箱26件。受理率100%、处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开封日报记者:

请问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有哪些?


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杨静波:

按照目前执行的空气质量评价六因子来说,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O3。具体来说,在秋冬季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首要污染物基本为PM2.5和pm10;五月到九月,整体空气质量较好,但在晴天强日照的情况下,容易发生臭氧污染源;因为市地处黄河滩区,属于疏松沙质土壤,在大风扬尘天气,易发生PM10污染。



开封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我市未来几年水环境改善目标是什么?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江辉:

按照国家和我省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我市出台了《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具体表现为我市5个省控责任目标断面,2018年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2019年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断面要从V类水提升至IV类水标准;2020年贾鲁河扶沟摆渡口断面水质再提升到III类,杜庄河杞县阳堌断面从V类水提升至IV类水标准,惠济河睢县板桥和小蒋河睢县长岗断面水质稳定达到V类水标准,即到“十三五”末,我市要有1个“好水”,各两个IV类、V类水,以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汴梁晚报记者:

2019年,在污染防治攻坚的高压态势下,环境监察部门将如何配合攻坚工作,开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韩俊涛:

一要持续加大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力度。

二要积极配合做好上级各类环保检查督导工作。

三要继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打造环保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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