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3日至 11月6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2019年3月1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开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明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目前,《开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审核同意,全文在开封市人民政府和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自觉,突出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把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明确了3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发展质量持续提升;三是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整改方案》对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85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二是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5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侯红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建军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付磊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推进落实,市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任务的协调、调度、督办、检查,掌握整改进度。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究。强化责任对象,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台一报一网”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五是强化工作统筹,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机构改革等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
下一步,开封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治理有更好效果、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