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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专场发布会实录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19-09-25字号: |

9月24日下午,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专场发布会

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宏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开封再发力”为主题作发布并回答新闻媒体提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秀明,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杨静波,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韩俊涛回答新闻媒体提问。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民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事业有序发展,污染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生态文明理念逐步确立,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历史时点上,我们深感肩负的重任和使命,下面,介绍一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果:

 

一、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70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我市的环境问题逐渐累积显现,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确立了环境保护的政策,建立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体系,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有力推动了我市生态文明事业发展实现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我市相继出台了《开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制定了《开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考核要求进行追责问责。制定落实《开封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正式确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启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新篇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

 

二、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治理成效日益彰显

 

70年来,全市污染防治意识逐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防治成效日益显现,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大气污染防治提速发力

 

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蓝天频现,群众街头巷尾交口称赞,老百姓纷纷点赞“攻坚蓝”。

 

1. 完成国家和省下终期考核任务


2013年至2017年,我市PM10、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降低35微克/立方米、64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分别为25.36%、50.79%,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大气十条》PM10下降20%、PM2.5下降15%的终期考核任务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

 

2.全市空气质量逐年提高

 

2018年,我市PM10年均浓度105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降低17微克/立方米,下降13.93%;PM2.5年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降低8微克/立方米,下降11.11%。

 

2014年起至2018年,我市SO₂、NO₂年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2017年全域禁煤,使我市SO₂污染负荷大幅下降;由于大中型载货汽车和枯叶垃圾焚烧等多项管控力度加大,CO年均浓度在连续三年持平后明显下降。

 

3.重点任务推进有力

 

一是全面控煤。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域禁煤,构建以集中供热、清洁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双替代”13万户,主城区集中供暖面积达2941.7万平方米,今年年底,全市集中供暖覆盖率将达到90%。二是严格控尘。紧紧围绕城市清洁、建筑工地、线性工程、渣土清运、黄土围城、餐饮油烟、企业散尘等6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构建“监控智能化、环境绿色化、管理精细化”的三化“散尘”治理体系。三是合理控车。在淘汰老旧车、黄标车2万余辆的基础上,实施机动车禁行和限行,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测30.71万辆。四是科学控排。2016年以来,全市完成3家水泥粉磨站、6家工业炉窑、11台15蒸吨以上锅炉提标治理;完成了8台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5台10蒸吨以上、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57台生物质锅炉特别限值提标改造;完成3家企业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8家单位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推进非电行业提标改造2家,工业锅炉综合治理113家;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餐饮单位6423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完成821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五是高压控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仅今年以来,共依法查处黑加油站93处、黑加油车23辆,刑事拘留10人,行政拘留106人,查扣油品726吨。六是持续控烧。坚持疏堵结合,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和人员排查作用,夏秋收期间卫星监控全市实现“零火点”,建立“全天候、全区域、广覆盖”常态化管控制度。七是实施 “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在前两年持续大排查大清理基础上,今年全面抓自查、抓互查、抓追查。截至目前,自查“散乱污”企业611家,互查排查883家,并推行整治前后对比对照,签订三级整改责任书,确保排查见底、整改彻底。

 

(二)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水污染防治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我市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水陆统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良好。

 

1.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2018年,全市5个地表水省控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省下目标要求,其中有3个断面比省下目标提升了1个水质类别,“差水”变好,实现历史性突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III类标准要求,取水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水质良好,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市水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水环境攻坚成效明现。

 

2.水污染防治统筹推进

 

一是大力推进流域重点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兰考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尉氏县流域综合整治任务。二是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东郊沟、东干渠清淤工程、截污工程,基本完成黄汴河、东护城河、惠济河、北郊沟黑臭水体阶段整治任务。三是实施“一渠六河”连通工程,让死水变活水,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我市被确认为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6亿元中央补助资金。四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高标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共投入1.8亿元资金,整治问题61个,流转土地3000余亩,铺设生活废水管网56301米,整改成绩突出。五是开展沿河排污口、出市境排污沟渠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排污口100个,有力保障出境断面稳定达标。

 

(三)土壤污染防治逐步开展

 

一是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确定受污染区域清单,完成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采样任务87个。二是完成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管理,全市动态更新15个疑似污染地块,纳入规范化管理。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核实,完成41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筛选和信息采集工作,完成率100%。四是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监测,全市筛查47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五是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涉危企业管理计划备案率90.32%,居全省第一。

 

(四)环保基础能力持续提升

 

环境污染防治基础一直是我市的薄弱环节,通过近两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环境治理不断向科技化、智能化、精细化前进,手段更加丰富,效果日益明显。一是空气站点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全市建成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10座,乡镇空气自动站81座,微型空气自动站93座,基本形成了国控、省控、乡镇、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二是建成了1座气溶胶激光雷达监测站,对方圆5公里PM10、PM2.5进行实时监测;三是建成了12套机动车遥感检测平台,为精准检测机动车尾气提供了科学支撑。四是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建设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成因攻关中心驻我市跟踪研究小组和我市聘请的专家组持续监测,开展PM2.5源解析和VOCs走航检测,极大的提升我市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五是智慧环保工作稳步推进,我市正在着手构建全方位、全区域、全环节的监控覆盖网络,与市“一中心四平台”无缝对接,通过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指挥系统,实现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问责处理、问题回复等闭环式管,全面提升污染防治监测监控水平。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奋斗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和长足进步,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旧严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月18日在河南召开的座谈会讲话精神,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绿色开封、美丽开封建设,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记者提问环节

 

开封日报记者:

面对今年的这次重污染天气,市环境攻坚办的应急管控原则是什么?

 

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杨静波:

 

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省环境攻坚领导小组下发的应急预案和2018年开封市重污染应急预案,结合2019年开封市的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开封市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里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今年重污染天气的管控工作。今年的应急管控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有效应对。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根本底线,把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是根本途径。修订应急预案,夯实减排清单,在重污染期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落实减排措施,确保各 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

 

(二)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对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采取减排措施;对保障民生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减少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坚持绩效分级差异管控。指导重点行业制定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以达到国家标杆、省级标杆的最优企业减、免相应减排措施为指引,确保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措施可行,有据可查。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作为基本要求,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排放污染物为主,实现减排要求。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企业需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

 

开封电视台记者:

2019年,在污染防治攻坚高压态势下,市环境监察部门将如何配合攻坚工作,开展全市环境监察工作?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韩俊涛:

 

一、加强监管,确保排污企业达标排放

 

今年以来,配合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我们加大对全市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执法人员通过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采取技防等高科技手段、积极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提升全市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绿色发展氛围,为全市生态环境改善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加大对排污企业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提升首先从增加对排污企业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开始。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砖瓦窑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727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14410余家次,相比去年同期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596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8230余家次,无论是出动人数还是检查企业数量都有了大幅度增加。

 

二是通过增加技防设备,提升环境监察能力水平。从2018年年底开始,我市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以综合指挥中心、社会治安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平台为架构的“一中心四平台”。“一中心四平台”的建立和完善极大地提升了全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全市“一中心四平台”的建设为契机,我们环保部门通过增加技防设备,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方式,提升环境监察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全市涉气排污企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和用电量均装有视频监控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全市环境监察技防设备的安装、技防水平的提升,极大地提升了环境监察水平和力度。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惩处、重成效”的原则,严格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和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的作用,并采取双随机、明察暗访、按日记罚、移交公安、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多种形式,借助生态环境部、省政府、省厅、市级督查力量,进一步缩小违法排污企业生存空间,倒逼企业的搬迁淘汰或整治提升。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针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609起,处罚金额1563万元,相比去年同期立案处罚392起,处罚金额1353.5万元,无论是立案数量还是处罚金额都有大幅提升。

 

四是积极发挥基层网格作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必须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具体到环境监察执法具体工作中,既是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调动最基层的力量,打一场“人民战争”。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挖掘基层网格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微细胞”的灵敏感触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发现各类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举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着力解决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小环保、小生态问题,从小事处理抓起,提升大环境、大生态环境。

 

二、下步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密切配合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和水平,努力为全市蓝天、碧水、沃土目标实现贡献力量。

 

一是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开展多项专项执法检查。根据行政区域内实际状况和重点环境问题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如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涉气企业专项检查、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等各项行动。目前已相继开展了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堆场料场专项整治、砖厂、商砼企业检查、工业领域煤炭领域专项检查、汽修行业专项检查、排查高铁沿线乱堆乱存垃圾、物料、涉气、涉水土企业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工作效率。我们环境监察支队三个业务科室分别对应气、水、土污染攻坚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效能。

 

三是以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围绕减排目标,开展异地互查行动。接下来,我们将以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围绕减排目标,进一步加大异地互查力度。通过加大异地互查工作力度,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监察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是高标准完成号环保督察工作任务。作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线中的重要一员,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密切配合市督查组做好各项环境督查工作。对交办案件及时处理、查处到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借督查补短板做好各项攻坚工作的落实。

 

汴梁晚报记者:

 

我市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方面做了那些工作,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如何?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方面有没有进一步的考虑?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秀明:

 

近年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大力实施碧水工程,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特别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改善我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多年以来,开封市三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保证率及水质达标率均持续保持100%,地下饮用水水质良好。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高度重视,及时有效解决饮用水源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开封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印发了《开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7-2019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将各项攻坚整治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并将有关要求和工作任务纳入政府目标。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做好饮用水源的顶层设计,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我市城市饮用水安全方面有了自己的法规保障。

 

二、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力度,强化水源地管理措施。我市在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水产养殖项目进行整治的同时,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等突出问题,落实水源地周边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工作机制,推进饮用水源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同时,明确领导和责任人,实行“一个问题一个专班”的推,“一公里一个施工队”的干,两班三运转人歇机不停。整治工作共投入资金1.8亿元,涉及两个乡14个行政村1.7万余人。极大的改善了水源地周边农村卫生环境,有效提高了饮用水源的安全保障。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完成保护区区划的调整。二是完成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结合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2018年,市财政投资146万元,在我市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重新设立了171个规范的立界标牌、96个交通警示牌、86个宣传牌。三是加强监测监控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饮用水环境监测,将“千吨万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纳入监测范围。

 

四、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及基础状况调查。

 

依据相关要求,每年完成市区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及时掌握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今年,完成了我市“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工作,为下一步清查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及时消除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落实“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区划要求,稳步推进农村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形成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的强大舆论氛围。


 

开封日报掌上开封记者:

 

今年重污染天气,我市的重点行业管控措施是什么?

 

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杨静波:

 

我市纳入《减排清单》的2505家正常生产企业,在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技术指南》明确的47个重点行业中,共涉及29个行业1295家企业,其中131家企业参与绩效评级,经初步评定A级1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B级1家(立邦涂料(河南)有限公司),C级129家。另外,针对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对未列入部、省重点行业的75家精细化工、124家商砼及预拌砂浆2个行业,根据行业工艺特点、环保设施整体情况,提出了分类管控措施。除以上企业,其余1011家归为其他类。

 

1.农药制造。我市农药制造绩效评级均为C级,管控措施在《技术指南》要求基础上从严管理,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企业停产30%(含)以上,橙色停产50%(含)以上,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原药企业实行“以罐定产”,以发酵罐、反应罐停产数量确定停产比例;独立制剂企业以生产线停产数量确定停产比例。

 

2.精细化工。我市共有精细化工企业75家。黄色预警期间停产30%,橙色预警期间停产50%,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反应釜(反应罐)为并联的,按反应釜(反应罐)数量比例计。

 

3.工业涂装。我市有121家工业涂装企业(不含整车制造),其中使用溶剂型涂料企业,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使用粉末、水性型涂料企业,橙色预警期间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我市仅1家企业使用水性涂料,1家企业使用粉末状涂料。红色预警期间所有工业涂装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4.炭素。我市共有3家炭素企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的规定中炭素行业A级企业管控措施标准执行。

 

5.氮肥制造。我市共有3家氮肥制造企业。晋开一分和宏大化工季节性停产。晋开二分按照目前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橙色及以上响应按照造气炉数量停产50%。后续将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调整文件执行。

 

6.电力企业。我市共有4家发电企业。电投开封发电公司、瑞华环保电力橙色预警期间按照发电量压减30%以上,红色预警期间按照发电量压减40%以上。中节能和光大环保能源(兰考)红色预警期间按照垃圾处理量压减20%以上。

 

7.人造板制造。我市共有247家人造板制造企业。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12家使用天然气锅炉、尚未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的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其余235家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8.砖瓦窑。我市共有砖瓦窑65家(包含45家免烧砖企业),4家非隧道窑黄色及以上预警停产;免烧砖及隧道窑企业共51家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

 

9.商砼及预拌砂浆。我市共有商砼及预拌砂浆行业企业124家。按照开封市星级评选办法,黄色预警期间二星及以下停产;橙色预警期间三星及以下停产;红色预警期间四星及以下停产。

 

10.其它重点行业。除以上8个重点行业外,还有油墨制造等24个重点行业共540家企业,按照《技术指南》的要求,对其进行了停限产分类管控。

 

11.其他行业。未列入部、省、市重点行业的焊接、机械加工、沥青搅拌站、干洗、汽修5个行业444家微涉气企业,红色预警期间停产。567家归为其他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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