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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异地使用备案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18-01-26字号: |
实施机构辐射环境管理科
实施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二十五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需要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应当持许可证复印件向使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备注


编辑: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