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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19-11-14字号: |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我市高度重视,制定了《开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深入剖析,认真研究,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截至目前,整改方案中8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5项,达到序时进度50正按照既定时限持续整改。现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省委省政府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真抓实改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主要问题切中要害、准确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客观、中肯,完全符合开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开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推诿、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诚恳接受、深刻反思、积极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高规格、强有力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分工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召开一线指挥部会议,专门听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汇报,亲自向各县区书记、县区长交办督察发现问题,至今已召开24次,共交办问题840件;每月政府常务会,市长亲自点评、督促鞭策环保工作;自5月起,市政府相关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每天召开调度会,对口调度工作开展情况,部署近期工作;各级各部门综合施策,全面发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概括性,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环境污染隐患较多、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部分环保重点任务推进较慢、部分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等5个方面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坚持做到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三)强化制度保障。印发了《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制度和方案,明确了污染防治攻坚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出台了《开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开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市、区领导分包责任制》,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对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目标考核要求、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依纪依规调查处理,2018年以来共问责处理502人次,包括处级干部42人次、科级干部147人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察巡察,市委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巡察组,实现市区5个区、20多个成员单位巡察全覆盖;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周(月)考核办法,每周(月)对排名落后县区、乡镇、办事处进行约谈

二、强化工作落实,推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一)实施重点突破,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力求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着力解决遗留问题。通过推进东区、西区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切实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通过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通过成立散污企业动态清零推进部,加强指挥领导,解决散污企业屡禁不止问题;通过将市控尘办由市住建局转隶到市城管局,实行控尘办、渣土办、拆违办、黑臭水体整治办四办合一,推动解决扬尘防治效果不佳、合力不强问题;通过加强监管,推进技防监控全覆盖,推动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监控监测水平;通过开展大气污染冬病夏治,推动解决扬尘污染、油车污染等重难点问题。

(二)打好专项战役,持续强化污染防治。打好工业绿色升级战役,2019年以来,完成了868家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35家工业炉窑专项治理、247家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39家铸造行业深度治理任务;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今年完成131.2万平方米地热任务、累计新增供热面积358.3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5.77%;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今年新建充电站17座,充电桩110个,专用车位193个,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将全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打好监测能力提升战役,全市共建设198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实现市、县、乡镇园区监测全覆盖。全市9个工业园区575家企业全部实现了技防监控全覆盖,共接入线路3609路,共87家砖瓦窑、商砼站、化工企业也全部完成技防监控安装;打好生态扩容提速战役,对连霍、大广、郑民高速和开港大道等环市区主要道路,以及市通县、县通乡的交通主干线进行绿化美化,完成绿化550公里、9.3万亩;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役,2019年截至目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项目15个,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已完工14条,完成6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完成15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6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4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任务;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完成646家企业建设用地信息采集,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39个。

(三)开展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治污水平。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冲刺行动,共巡查各类工地、企业1335次,发现扬尘问题384个,责令立即整改项目171个,限期整改及下达督办通知项目87个,停工整改、约谈、移交处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项目126个;开展国省交通干线公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垃圾520吨,完成整修路肩边坡80万平方米,灌缝88.6千米,排查整改高铁沿线垃圾问题128个,硬化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和村路交叉口路面60条,硬化黄河大堤84.01公里堤顶道路,完成开回路3.5公里硬化整治,对310国道进行升级改造;开展城区精细化治理清洁行动,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黄土裸露1100万平米地面进行了整治,覆盖裸露树穴约1.7万个,对重点区域内52条背街小巷进行整治,目前完工30条;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专项行动,清运建筑垃圾240万多方,城墙以内建筑垃圾基本清零。

(四)坚持合力推动,确保任务扎实推进。针对退城入园工作迟缓问题,出台了《开封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成立搬迁指挥部,专门解决企业搬迁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散乱污治理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分类对散乱污企业实施整治,市环境攻坚办成立了散污企业动态清零推进部,专门负责散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散污专项整治交叉互查行动,抽调150名骨干,由各县区政府办副主任专职担任互查组组长,对10个县区开展异地互查行动,新排查发现散污企业149家,全部纳入台账化管理。针对油、气污染问题,市商务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开封公司共同发力,推动问题解决。

(五)加强督导考核,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针对督察组移交和指出的环境问题,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剖析环境污染隐患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分解任务,全面推进整改,加强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的督察督导,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和考核机制,市委书记、市长实地督导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开展常态化督导,全面推进环境问题扎实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真正改善。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根本整改

(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面对异常严峻的形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级各部门攻坚合力还不够强,污染治理水平还不够高,生态环境质量距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距离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开封还有不小差距。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加坚定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考核,对问题整改绝不放松,对责任追究绝不手软,坚定地扛稳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不断强化基础保障。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组建了由市、区、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大气污染防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攻坚办和督查组人员,以及市、区调度员组成的开封市大气精细化管理指挥实时调度微信工作群,随时调度指挥,整改落实;实施重点区域专班管理,印发了《开封市重点区域管控专班周考核排名办法》(试行),督促重点区域及周边扬尘问题排查整改;加快推进智慧环保,9月底前,全市1800多家涉气企业实现技防监控全覆盖,加快启动全市水环境质量全流域监测监控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建设,实现十湖十河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大先进治污设施设备、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支出2400万元用于环保专家团队建设;充实环境攻坚力量,一年来,为市环境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增加参公、事业、政府辅助人员约200人,切实保障攻坚持续有力。

(三)任务整改常抓不放。以抓紧抓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不断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问题整改常抓不懈,做到标本兼治,大力推进散尘污染治理、散污企业整治、散煤有效管控,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生态廊道建设,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社会生活环境。

特此报告。

 

附件: 开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开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开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开封市共85项整改任务。其中已完成整改35件、达到序时进度50件。

问题1:督察发现,开封市虽然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持续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对结构调整、基础建设、攻坚推进、完善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宏观部署,但实际落实存在标准低、推进慢的问题,很多任务和要求没有在基层落实到位,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建设。(1)成立八个专项指挥部。成立由8个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开封市环境攻坚八个专项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各指挥部分工和职责,夯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2)规范县区攻坚办建设。每个县(区)明确由常务副县(区)长和一名专职政府办副主任抓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充实县(区)攻坚办力量,每个县级攻坚办人数不少于20人,每个区攻坚办人数不少于15人3)成立精细化管控微信群。成立由市领导、市攻坚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各办事处组成的四级垂直精细化管理指挥调度微信群,随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随时交办整改,实现了全时、全域、全覆盖,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规范工作制度。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1)实行双交办制度。每周一上午由市委书记、市长向各县(区)交办急需解决整改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县(区)向市里提交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形成高位督办,压实工作责任2)实行日调度制度,每天由一位副市长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对其所牵头负责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听取汇报,进行指挥调度,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3)落实严格问责追责制度。制定了四个考核办法,分别对县(区)、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园区空气质量进行考核,对排名落后的部门进行追责、约谈,同时将结果报送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市纪委组成八个督察组,深入到市直部门、各县(区)进行督察,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排名靠后的部门进行督察,性质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部分机制运行不畅。督察发现,开封市部分环保攻坚工作机制未建立或未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协作配合,影响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整改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责实施细则(试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跟踪问效,形成环保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环保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运行机制,加强县区攻坚办力量,认真梳理水、大气、土壤三大攻坚工作中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对工作交叉和需要多部门协作完成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领导,建立协作配合长效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在落实河长制方面,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机制未建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情况1)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目前开封市水利局三定方案已经上报市编办,并已被批准,其中包括设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编制4人,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各县区参照市三定方案,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2)2018年,制定出台了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和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河长巡河制度,市级联合执法制度,以及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的配套专项方案,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开封市河(湖)长制4+7+10的制度体系,建立了河长巡河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督察机制、考核和奖励机制等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已经把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且在河湖清洁行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且取得了显著成果。3)目前,全市共设立河长湖长2674人,其中市级18人、县级162人、乡级577人、村级1917人。市级河长湖长包括所有市委常委和市政府正副市长,市委书记为第一总河长,市长为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为副总河长,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为市级河长湖长,分别负责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2018年1月至9月,全市19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中,10个断面达标率低于80%,马家河芦花岗桥、药厂河蓝天饭店、化肥河皮屯桥等断面达标率为0。1月至9月全市5个出境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71.1%,远低于全省达标率86.5%。其中9月份达标率为60%,全省排名倒数第3。

整改情况鼓楼区政府、禹王台区政府、顺河回族区政府组织对各自辖区马家河河道进行整治。1)鼓楼区:目前鼓楼区马家河沿岸排污口,已完成排查、封堵、整治工作。鼓楼区马家河周边的非法养殖场已依法完成强制取缔且已打通马家河西支一号路桥的断流部分,生态补水已进入马家河。2)禹王台区:出台《禹王台区区级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河长制的落实。对马家河沿线养殖场开展摸底排查,已依法完成对马家河500米内的44家污染养殖企业的关停、拆除、清理工作,对马家河沿线村庄进行了厕所改造,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河岸垃圾清理力度,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工作,目前,禹王台区断面已完成整治。其中,药厂河随着华夏大道东延项目已改为暗河,药厂河污水抽入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3)顺河回族区:对马家河河道进行整治,对沿岸排污口进行封堵,截污纳管,污水进入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加快推进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在打击黑加油站方面,公安、商务、安监、消防等部门缺乏协作配合,未在油品鉴定、销售证据核查固定和合理新建布点等方面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出现整治不彻底、有反弹和加油难并存的状况。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副秘书长为副指挥长,市商务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等为成员的加油站管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开封市商务局,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开封市2019年度加油站管控工作方案》,明确加油站管控指挥部的职能,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度指挥,完善对加油站的监管工作制度。建立案件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问题整改,逐步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使全市加油站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2)加强监管,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从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日常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中石化开封分公司、中石油开封分公司做好3个工作组日常配合工作。工作组发现问题,即查即处,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移交属地相关部门查处,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加油站管控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问题存在较多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全市通报,及时有效督促各县(区)的工作,截止7月底,共查处黑加油站点44处。(3)全面排查,彻底取缔黑加油站。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冬病夏治黑加油站清零行动,对全市黑加油站取缔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整理归类,重新建立整改台账,严防死守,黑加油站零容忍。全面排查凡未经省商务厅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擅自建设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有销售劣质油品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油站(点),要登记造册、依法查处取缔,拆除设施,恢复原地貌。已拆除的黑加油站,按照四个一律两断三清的标准,根据详细地址和图片,对照清单,逐个落实核查是否拆除到位4)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举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政务信息、政府网站,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根据12315、12312等平台举报线索,持续做好黑加油站排查取缔工作。(5)深挖严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公安部门坚持挖幕后、断链条、打黑油、端窝点,持续打击非法加油站和流动加油车售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监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条例》七十七条,从重处罚,形成震慑,逐步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使全市加油站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通许县冯庄乡小城村 238 省道两侧有两处黑加油站,通许县朱砂路与东工业园区交叉口50米路北冷库院内的黑油站取缔不到位。

整改情况1)对于通许县冯庄乡小城村238省道两侧有两处黑加油站的问题,经检查落实后,以上两处加油站都具有省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证书真实有效,不是黑加油站。(2)通许县朱砂路与东工业园区交叉口50米路北冷库院内的黑加油站,为流动黑加油车,已于2018年12月份取缔,并移交公安部门。通许县公安局当即将该流动黑加油车主陈卫军拘留,并将黑流动加油车扣押。(3)通许县人民政府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商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通许县境内的加油点加强监管,杜绝黑加油站的产生。通许县人民政府及各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各辖区内进行彻底排查,确保黑加油站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7:2016年以来,全市仅建加油站10个,加油难的问题在乡镇农村地区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1)加快偏远农村加油站规划布局,解决部分农村加油难问题。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精神,按照省厅的方案,结合开封实际,我市规划上报了111个规划农村站选址,商务厅对开封农村及偏远地区预确认的74座建设加油站规划,各县区政府正在统筹协调建站用地,积极推进。2)通过规范、整改、提升、新建一批农村加油站,填补市场空白,满足农村用油需求,确保市场供应。对加油站分布空白乡的杞县、祥符、通许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县区政府统筹建站用地,确保2019年度消除空白乡。3)2019年底实现乡镇加油站全覆盖,基本解决偏远乡镇加油难问题,2020年完善我市成品油零售体系,使全市的加油站布局规范、合理、有序。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8:在土壤污染防治上,全市每年使用农膜9000多吨,国家新的地膜标准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低于0.01mm以下地膜,而开封市尚未根据国家标准建立生产、销售、回收、监管、奖补等多部门多环节的联动措施,开封市各地市场上所售地膜厚度基本上都是0.008mm以下,成为土壤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1)加强宣传贯彻力度。通过采取网络、报纸、手机报、印发宣传明白纸等方式,加强地膜新国标、废旧农膜污染防控的宣传培训,全方位营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氛围。截至目前,发放明白纸2万份、印制条幅700条、广播电台农科园地联播7天、开封日报刊登知识问答1期、培训农民群众5000人(次)。2)加大新国标地膜示范推广。20182019年度大蒜种植季,开封市杞县、尉氏县分别开展了国标地膜推广示范方建设,探索回收利用的可行性试验。3)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省环保审计组发现相关商户违法销售地膜的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地膜抽检工作,从农地膜抽检范围、组织方式、检验项目和执行标准等方面对农地膜抽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共抽检19个批次,10个品牌,基本实现全市农地膜销售主要品牌的全覆盖。并要求各县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农地膜依法进行处理。目前,祥符县局已立案查处不合格农膜案1件,罚没8500元。4)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尉氏县、杞县开展大棚蔬菜种植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探索可降解地膜的降解特性和生产特性5)探索回收机制。依托杞县、尉氏县作为省废旧农膜回收试点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络,杞县在原有2个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基础上,新增18个回收点;尉氏县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7个。全市累计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点37个。县农业农村部门与网点签订回收协议,探索对废旧农膜回收进行生态补偿,废旧农膜每回收1吨补200元。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9:在餐饮油烟管理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及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餐饮油烟处理设施安装不到位、甚至通过排风扇直排的问题较多,夜市和小吃街在油烟管理上还处于低水平,对开封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整改情况1)加强联合监管机制。市城管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在餐饮单位前期营业执照审批时,对不配备专用烟道等不具备开办餐饮饭店条件的建筑物,进行提前告知。(2)对城区内的餐饮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理清数据,并持续更新。督促餐饮门店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每家餐饮门店都发有监管联系卡,巡查监管人员每次巡查都要求签名,在检查中发现监管人员巡查不细致、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目前,我市餐饮门店共计5881家,其中安装油烟净化设备5878家,安装率达99%,达标排放餐饮门店4118家,书面下达整改通知书共计140份,行政处罚12件,约谈餐饮门店26家,取缔露天烧烤摊位152个。3)强化日常巡查检测力度,将检测集中在餐饮门店高峰操作时进行,实际掌握达标排放情况,做好检测记录。对油烟排放不达标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推动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业整改。在巡查管控中加强宣传动员,讲解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重要性,积极宣传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意义、法律依据,进一步提高商户参与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4)积极推进夜市和小吃摊油烟治理,全市夜市和小吃街产生油烟的餐饮商户除铁北街、东拐街外,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铁北街和东拐街夜市摊点也正在积极推进,督促安装。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0:龙亭区盛华小区西门8家餐饮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烟道直排,其中有两家饭店擅自在烟道旁安装排风扇向小区内排放油烟。

整改情况盛华小区西门8家餐饮饭店已全部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两家饭店在烟道旁擅自安装的排风扇已拆除并封闭。下一步,举一反三,对全市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治标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并督促餐饮饭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器。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11:水利局对开封市地下水质量情况不掌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市政府调阅时,以保密为由,仍不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报告。

整改情况市水利局充分认识自身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立行立改,积极主动配合后期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建立监测机制,通过加强城镇饮水安全水质的分析监测,取得我市地下水水质数据。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行政审批事项中的动态水质化验成果掌握地下水质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12:住建局对全市建筑工地底数不清。日常仅对市区内151家履行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进行监管,对市区内未履行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情况不清楚,对所辖各县建筑工地督查指导不到位,对部分不符合核发生产资质的商砼企业,未严格执法监管。

整改情况1)建立建筑工地台账管理制度。2019年3月份,市住建局组织对市区内未履行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同时要求各区住建部门对属地范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2019年3月15日,住建局制定并下发了《开封市扬尘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筑工地台账,确保对建筑工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截至7月底,市区内共排查出建筑工地项目192个,其中,已取得施工许可项目152个,未取得施工许可项目26个,长期停工项目14个。(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机制。采取包片负责制,定期对全市各辖区尤其是各县建筑工地及商砼企业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2019年3月份以来,先后检查8次,出动人员32人次,抽查在建工地及商砼企业56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17处,责令立即整改3处,下达督办通知书5份,涉及11个项目,下达全市通报批评2份,涉及3个项目。(3)进一步加强对已取得生产资质的商砼企业的日常巡查。组织有关人员和车辆,确保至少两周巡查一遍;加强对未取得生产资质的商砼企业监督管理,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无任何合法手续的商砼企业,通报给辖区政府依法取缔,在建设项目中若发现使用未取得生产商砼资质企业的产品,将违法行为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目前,市区已建成有合法手续的25家预拌混凝土和8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整体基本达到三封、三净、两硬化的标准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13:2014年以来,工信委未针对开封市中小企业数量多、设施简陋、污染隐患大的实际,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出方面的计划措施。

整改情况1)淘汰落后产能方面,严格按照《开封市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上报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对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低产能合成氨和水泥粉磨装备等进行了专项排查核实,已形成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氛围。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装备、生产工艺水平,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的目的,从源头上改变目前中小企业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备差管理水平低的现状。截至目前,全市三大改造顺利推进,我市共确立省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21个,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00.3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55.8%;全市智能化改造项目完成投资7.2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6.7%;全市绿色化改造项目完成投资7.7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5.3%。(2)重污染企业退出方面,严格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7号)的既定时间节点在2022年底前完成晋开一分公司搬迁改造;督促东大化工、五一化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东大化工、五一化工提前完成搬迁任务3)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实施方案》,对新增的隆兴化工、华星化工厂实施异地搬迁改造,协调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顺利进行。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4:农业农村局在推进畜禽养殖企业规范化建设上差距较大,还有2370家规模化养殖企业未完善配套措施,近2万家规模以下养殖户缺乏整治标准和有效管理。

整改情况1)截止7月底,全市2370家养殖场,已有1008家养殖场配套设施齐全,占比42.5%,有配套设施但需升级改造的1089家,占比45.9%,无配套设施的273家,占比11.5%截止7月底,全市已引导关闭2800多家散养户。2)加强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尉氏县、通许县2019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杞县、祥符区目前也已成功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管理。3)加大宣传和技术指导。印制发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明白卡》2万余份,组织全市各级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对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养殖户对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5:城管局对各县(市、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督查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市城管局定期对四个县区进行督导,并发通报。各县(市、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中。1)祥符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完工。2)杞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海河水系截污纳管已完成,水质提升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二环水系(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正在推进,三环水系(小蒋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开工。3)通许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通许县涡河故道西支黑臭水体完成截污纳管、护坡工程,护城河已完成截污纳管,惠贾渠已完成截污纳管,河道水质逐渐好转。4)尉氏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城区已完成雨污分流,县城东、西、南、北四条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完成,水质明显改善,河道景观改善。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6:有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有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致使部分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强化考核。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县区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2)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究。强化责任对象,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加大管理力度,做到从严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负责。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7:督察发现,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道路扬尘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310国道至机场东路,道路破损严重,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倾倒,小养殖户养殖废水直接排放。

整改情况1)排查全市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龙亭区共计统计上报7个工地,共计产生拆除垃圾量230200立方。顺河回族区共计统计上报10个拆除工地,共计产生拆除垃圾量151000立方。鼓楼区共计统计上报4个工地,共计产生拆除垃圾量15500立方。禹王台区共计统计上报建筑垃圾存量88处,现在已清理83处,还有5处未清理,共计17800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共计统计上报工地85个,其中拆除工地17个,共计产生拆除垃圾量2688600立方。(2)市建筑垃圾管理处持续督导各区和顺达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关注清运情况,督促顺达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规范有序进行派车,并且和各区拆除项目施工方进行对接,在车辆派遣上多倾斜多支持。(3)生活垃圾、道路扬尘问题。已将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和道路扬尘纳入环卫作业市场化范围,各区环卫部门每天对市场化公司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市环卫局每周三次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以克论净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区整改到位。(4)对310国道实施改造提升,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施工期间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制度落实,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加强施工工地污染防治人员、设备、资金的投入,做好施工扬尘治理,通过施工改造,解决310国道至机场东路,道路破损严重问题。对道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有序对310国道周边养殖户进行取缔,解决养殖废水直排的问题。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18:开封市高楼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南面相邻两个约100×200米的坑塘污水,呈黑臭状,长期无人问津。

整改情况对污水坑上游的部分管道进行临时封堵。四周由混凝土加固,填完封土后做好标记,以备后利用。通过污水泵将坑塘污水清理完毕,无遗留污水,对周边污染农户进行补偿。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19:开封市电厂北门周边多家粉煤灰场存放大量粉煤灰,裸露无覆盖,周边道路、树木、庄稼、沟渠上都散落厚厚的粉尘。

整改情况已对开封市电厂北门周边粉煤灰覆盖、洒水、压实到位,并清运完毕。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裸露地面绿化,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0:很多小企业设施简陋、管理差、监管不到位,祥符区亚细亚集团喷漆气味扰民、油漆桶露天堆放,一直未环保验收。

整改情况1)加强监管。市攻坚办暗访组、市攻坚办督察组、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集中对全市开展督导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小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全面排查,加大监管力度。(2)亚细亚集团实为开封市祥符区卓艺家具厂,2014年10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原开封县环保局关于《开封县卓艺家具厂年产1.8万套浴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开环审字2014041号,现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污设施,已由第三方对该公司进行了环境监测验收。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1:开封市魏都路万通4S店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1间喷漆房和1间烤漆房,并投入运行。

整改情况立即依法对万通4S店喷漆房、烤漆房进行查封扣押,责令其拆除、取缔,目前已经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2:开封市开发区创洁消毒服务部超标排放废水,COD浓度高达911mg/L。

整改情况该企业已经取缔,厂区已经搬空,无机器设备,已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3:个别农村地区污水横流、粪臭难闻、垃圾遍地、河沟黑臭,部分干部习以为常,禹王台区西柳林村有30多家畜禽养殖户,废水随意排放到村内水沟、水坑,粪便随处堆放,村里污水沟、水坑和粪便随处可见,臭气难闻。

整改情况1)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区摸底排查农村污水、粪臭、垃圾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禹王台区加强宣传禁养范围和限养条件,鼓励养殖户自行搬迁,并组织人员对马家河沿岸养殖户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对辖区范围内的养殖户进行限期取缔。目前,马家河沿岸所有养殖户已全部取缔完成,辖区禁养范围内已没有一家养殖户。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4:通许厉庄乡厉庄村红娟养殖场,场地未硬化,没有储粪场,废水直接排入土坑内。

整改情况场地已硬化,养殖场建设储粪场地200平方米,并建设储粪池容积100立方米,沉淀池建设完成,污水、废水直接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5:杞县裴村店乡祁楼村贺成涛养猪场建于2010年10月,非法占用14亩基本农田,周围臭气熏天,国土资源所却为其出具土地虚假证明。

整改情况该养猪场所有畜禽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场内养殖设施、设备已经拆除。对时任该乡国土资源所所长马丙松行政记过处分,对祁楼村支书书记胡志中进行诫勉谈话,对原裴村店乡国土资源所协管员李云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6: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还有养殖场116家、鱼塘33处、沙石场54家未整治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所有沙石场已全部关停,遗留沙坑、沙堆已平整清理,进行生态修复;养殖场已全部关停,清理完成;鱼塘已按要求规范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27: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严重。开封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老旧落后、雨污不分,东区、铁南区和西区有400多处雨污水混接点,一方面大量雨水、工业废水混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另一方面城区内每天大量生活污水不能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河流。

整改情况1)开展雨污混接点改造工作,2019年底将已排查出的466处雨污混接点进行改造,6月底已完成。后续还要继续普查,继续改造。2)实施老城区河道水体治理工程,改善我市汛期初期雨水和雨水渠道中的溢流污水,提升水质。完成施工图控制价审核工作,财政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施工招标正在办理手续。3)禁止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入河,对河道实行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正在建立河岸垃圾和河面漂浮物的收集打捞、转运机制。4)建立并落实排污口及水质定期监测机制。5)实施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北区净水厂建设。实施汴京路雨水泵站建设工程。东郊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正在进行项目整体设计,对项目范围内的需拆除的违建进行前期调查。北郊沟、东护城河已完成黑臭水体治理。6)完善雨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年底完成新宋路排水改造工程、黄河大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百塔路及东闸口街管网改造工程7)对河道截污纳管,年底完成黄汴河上游截污工程、马家河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8:各县也普遍存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老城区雨污管网不分,新城区收水不到位的问题,尉氏、通许、杞县城区均有大量生活污水不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河流。

整改情况督促指导各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改变县城老城区雨污管网不分,新城区收水不到位的问题。(1)尉氏县:对县城建成区内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配套完善,切实提高收水率。对不连通的管网进行疏通连接,形成污水管网闭合路线。同时将直排护城河的污水截污纳管,引入污水主干道,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于新城区收水不到位的问题,由城管部门实施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将新城区污水从尉州大道北侧泵至南侧,引入滨河路污水主干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加强对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并提高收水率,应收尽收。加快黑臭水体整治扫尾工作进度,确保实现黑臭水体消除。(2)通许县: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消缺,将污水处理提高到一级A排放标准,确保了达标排放,并计划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可研、设计已完成,正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作。目前,老城区县府后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工。粮店后街改造工程规划设计已完成,并已开工。对新城区排水进行了全面排查,雨污水管网混接现象进行了全面整改,彻底解决了新城区收水不到位问题。(3)杞县:启动引黄入杞工程,加二环水系工程进度,通过积极推进截污纳管、排污整治等工程,逐步消除黑臭水体。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29: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问题多,全市51座农村污水处理厂仅6座正常运行,其余因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资金不到位等原因而成为晒太阳工程。

整改情况1)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治理,梯次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污水治理的配套管网的建设。2)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运维制度。3)加强运营资金投入,强化对运维人员的日常培训,并进行定期培训,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分析不能正常运行原因,结合目前工作需要,寻找解决设施不能运行主要原因,划定设施正常运行时间节点,让设施充分发挥生态环保效益。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0:杞县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6个村庄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自然坑塘。

整改情况6个农村综合整治村建设下水道5400米,因农村用水量标准较低,生活污水用于自家菜园或土地渗滤废水,基本没有外流现象。下一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做现场勘查设计,包括人工湿地、垃圾清扫车、垃圾收集车,农村下水道及坑塘整治,合理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积极整合资金,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1:开封市主要通过生态调水解决主要河流断面达标率问题,没从根本上治污减排,支流皆污、黑臭困城的现象普遍存在,东护城河、黄汴河、南护城河、北郊沟、东干渠、东郊沟、开封市药厂河、南干渠、小汪屯沟、空军部队周边边沟等支流长期黑臭,尉氏、通许、杞县等县城护城河均为黑臭污水,与美丽城区环境极不协调。

整改情况对河道实行截污纳管、清淤疏浚,修建污水专用管道,拦截污水不再排入护城河,年底完成黄汴河上游截污工程、马家河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实施东郊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一渠六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消除城内黑臭水体。1)尉氏县:实施雨污分流,对入河污水截污,完善污水管道,对护城河、刘麦河河道进行清淤;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乡镇和农村配套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通过实施东、西、南、北四条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彻底消除县城内黑臭水体,并派专人对河道周边的垃圾、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同时加派专职人员进行定期巡查。2)通许县:两岸违法建筑已拆除,铺设截污管道,硬化沿河道路,疏浚河道障碍,恢复护城河功能。对河道进行垃圾清理、漂浮物打捞、清淤疏浚。引水入河,保持河水常流动。目前,护城河截污纳管工程已完工,其他道路、照明等工程正在施工,目前已完成工程任务的82%,预计9月底完工。(3)杞县:招聘河道清洁工,对辖区内海河、护城河内垃圾每天进行打捞。依托引黄入杞工程,加大二环水系工程进度,通过截污纳管、排污整治等工程积极推进,逐步消除水体黑臭现象。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2: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处于饱和和超负荷运行状态,每天接收填埋量超过设计日处理量的2倍以上,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大量垃圾渗滤液在场区长期储存。

整改情况1)通许县: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已纳入岳家湖风景区整体规划,目前正在绿化施工。已采购吸污车1辆,定期将封场的渗滤液运送到第二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巡查力度,做好记录。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和在线监控系统已经安装完成,垃圾堆体膜覆盖目前正在施工。(2)尉氏县:购置安装1台每天可以处理渗滤液80多吨的新型设备,彻底整修调节池,建设1个高标准、高质量雨污分离的新型调节池,垃圾垛周边铺设防渗膜,修建沟渠及雨污分流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目前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前期调试运行工作;垃圾堆体膜覆盖项目中,目前垃圾堆体工作整体已平整完毕;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在线监控设备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3)杞县: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减少渗滤液存量,在处理的同时对调节池进行膜覆盖;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全面整修。目前垃圾填埋场场区内已安装防飞散设施;渗滤液移动处理设备已经完成;垃圾堆体膜和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施工所需材料已进场,目前正在施工;在线监控设备正在采购;对现有垃圾进行筛分并覆盖,把垃圾分类,有机垃圾打包成件,待垃圾发电项目投产后,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3:全市排查出400多个非规范垃圾填埋点,还有160多个填埋点未清理整治到位。

整改情况1)开封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共计439个。截至目前杞县和尉氏县已全部销号;顺河回族2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已上传至系统,20个已销号,4个未销号;金明区已销号48个,未销号62个;通许县已销号246个,未销号47个。共计已销号326个,未销号113个。省厅分配2019年清理整治任务量为148个,我市正全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和清理工作。责任县区正加紧力度进行清理整治并上传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再产生新的垃圾堆放点。(2)下一步将持续每月对各县(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进行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编发通报、问题督办等措施,及时总结各县(区)好的做法并进行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辖区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同时,召开农村垃圾治理推进会,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通报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进度,努力确保完成全年剩余任务量。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4:尉氏县垃圾填埋场设计规模为每天收集填埋生活垃圾170吨,而实际产生量每天近600吨,已经远超出垃圾填埋场接收能力。

整改情况委托开展垃圾外运处理。尉氏县已与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每天由该公司负责将新的生活垃圾运输至兰考、郑州等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尉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资约4.2亿元,设计日处理垃圾量800吨。待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有效解决饱和和超负荷运行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设计,正在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5:禹王台区横船弯村北靶场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无防渗和防扬尘措施,现场检查时,部分垃圾正在燃烧。两座垃圾山长期堆存未处置,一座为芦花岗城市垃圾堆存点,从八十年代开始,堆存约20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另一座为横船弯村北城市生活垃圾堆存场,占地面积约100亩,从九十年代开始,堆存了约30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督察时还有炉渣往里堆存,两座垃圾山均无防渗设施和防扬尘措施,环境隐患大。

整改情况1)市城管局对杨正门垃圾厂的厂房及筛分处理堆进行规划设计,并对杨正门垃圾厂进行场地平整,目前已清理垃圾15000立方米;市城管局对垃圾筛分设备进行采购,建立生产线对现有垃圾进行筛分处理。(2)针对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禁止焚烧垃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各区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环卫工人焚烧垃圾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处置工作,确定分管干部和工作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宣传,从源头上预防。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6:新区四大街和碧水河交叉口东北角垃圾堆存点,长期无人清理,滋生许多蚊蝇,气味难闻。

整改情况新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及时将四大街和碧水河交叉口东北角垃圾堆进行清理,目前已经清理完毕。下步,将加大对垃圾随意倾倒、乱倒等现象的打击力度,由城管局牵头,严格落实各乡场、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对垃圾随意倾倒行为的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杜绝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37:企业环境违法屡禁不止。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开封市与省自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的企业68家,督察期间,有12家企业自动在线数据显示超标,超标率高达17.6%。

整改情况规范在线监控值班和超标数据预警等制度,加强对在线监控的监控和应用。定期不定期对安装在线监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实时监控在线监控数据。加强对超标企业的查处力度。发现在线数据超标现象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超标的情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打击、杜绝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8: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

整改情况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超过设计量,现进行扩容处理,扩容完成处理量增加4万吨/天,该项目将于9月份完成。目前,细格栅基础部分池壁部分钢筋模板工作已完成;磁混凝池基础部分正在进行中;东预反应池基础部分已完成;紫外消毒池已完成基坑开挖工作。加快实施马家河调水工程,有效减轻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期间负荷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39:通许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

整改情况通许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整改消缺工程于2019年5月31日完工并投入使用,出水水质标准提高到一级A。当前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处于调试阶段,出水水质能够达到一级A标准。2019年6月基本稳定达标排放。7月1日起已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0:尉氏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

整改情况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为配合全县百城提质工程及截污纳管工程,导致大量黄河水进入,厂内活性污泥受到冲刷和稀释,致使活性泥除氮效果差,影响厂里污水处理工艺及水质,导致部分时段出水超标。2018年底政府已完成截污纳管工作,完成雨污分流,护城河原河内污水管网不再使用,引黄河水冲刷河道时,黄河水不再会进入污水管网从而进入生活处理厂造成超标排放的情况,厂内已恢复稳定运营。加强长效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应急防范能力。加强定期维护保养和日常运营监测,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杜绝超标排放的情况出现。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1:开封乾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沙石破碎车间和生产线,并投入运行,在厂区内堆存约3万立方米物料,炉渣分选车间和周边污水横流,与场区内堆存的物料混在一起,整体环境差,厂区外西北方向约200米外闲置土地上露天堆放约5万立方米分选过的炉渣,无防渗和防扬尘措施。

整改情况立即停止该厂所有生产线,对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投运沙石破碎车间和生产线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督促完善相关手续。现该厂改用大的破碎机生产线一条,并且及时重新做了环评相关手续和检测报告。炉渣分选车间周边污水横流问题,现已整改完毕。已在原址上建成物料成品库车间,封闭存放物料,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2:尉氏县宏兴新型建筑材料厂遂道窑生产线无环评手续,2018年7月份建成投产,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脱硫塔未加碱,破碎车间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情况1)该厂2010年2月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有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粉煤灰烧结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3月通过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于2018年10月进行了监测验收。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是因为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当时正在调试阶段,自动在线监控仪器运行不稳定所导致。针对脱硫塔未加碱和破碎车间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尉氏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7日对该厂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2)开展全市砖瓦窑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砖瓦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安装除尘设施、料仓密闭,厂区环境达到三化标准,对涉及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排放的进行停产整治并依法予以处罚,未能完成整改的严禁生产。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3: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将数百吨废旧活性炭、含镍废催化剂、含铝废催化剂、含锌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至纸坊村废弃厂房,纸坊村小麦收购站非法贮存危险废物,涉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收储、经营等多单位违法问题。危险废物问题严重。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纸坊村废弃厂房为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仓库,位于尉氏县洧川镇纸纺村东侧,尉氏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该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纸纺村仓库内贮存有大量的成品、半成品、原料,部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产品氧化铝贮存于厂区中间,未入仓库内,贮存不符合要求。经查阅公司转移联单,均为合法转移,履行有转移手续。针对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纸纺村仓库离居民区较近,存在环境安全隐患,2018年11月5日,尉氏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将贮存在纸纺村仓库内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全部安全清运到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洧川镇英外村厂区仓库内,该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清运完毕,并按照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同时,对该公司原料未覆盖行为立案处罚2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4:鼓楼区开封东立高压阀门铸造有限公司3台电炉集气罩较小、烟气收集效果较差,个别工段除尘设施擅自停运。

整改情况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处罚。针对东立铸造的具体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所有电炉的集气罩进行了加大,并在集气罩上方又加装了二次收尘集气罩,废气经炉顶罩和二次收尘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对所有其他产生粉尘的工段(抛丸、打磨)加装了废气收集设施和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车间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罩,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5:祥符区顺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露天破碎且未安装治污设施,物料露天堆放,废料和废油桶乱堆乱放。

整改情况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处罚。针对顺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具体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目前物料已全部进棚,粉煤灰加工车间已安装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该公司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已将废料和废油桶移进贮存间。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6:产业集聚区环境问题突出。开封市8个产业集聚区,只有精细化工、黄龙和兰考县3个产业集聚区实行集中供热。

整改情况1)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热源:2×1.5万千瓦生物质供热机组项目已开工建设,力争热源项目按照规划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集中供热。2)杞县产业集聚区热源:1×3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力争该项目按照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实现集中供热。杞县生物质发电项目和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为一体化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建设。3)积极推进尉氏县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尉氏县静脉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修改完成,并已上报省直有关部门。尉氏县热电联产规划的评审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尉氏县将报送市发改委进行批复,力争年底前完成项目的前期手续。4)汴西产业集聚区范围的集中供热改造全部由开封市金盛热力公司承接。目前集中供热管网已沿宋城路铺设至十八大街(即南至陇海六路,北至安顺路,东至夷山大街,西至十八大街的集中供热管道铺设已全部完成)。由于目前陇海铁路附近工业企业较少,集中供热需求不多,而供热管道有使用年限,金盛热力公司承诺随时有企业提出供热需求,随时管道铺设到位。5)在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工作中,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完成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市三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工作,各县(区)级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的实施工作,同步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并引导用热企业向具有集中供热能力的园区集聚。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47: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到位,从2016年建成后一直未运行,西区污水处理厂长期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废水排放至西康沟河,形成黑臭水体。

整改情况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已配套,利用两台提升泵对管网进行抽水,做到了应收尽收,实现了稳定、达标运行;西区污水处理厂当时因设备损坏导致外排废水超标,目前机器设备运行稳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做到了达标排放。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48: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2009年规划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主要焚烧工业固废和化工残液,至今尚未建设,现有企业固废排放总量约12万吨/年,均由企业内部处置。

整改情况2017年4月清明文化节期间,禹王台区政府与东方园林正式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计划投资5亿元,建设服务园区、面向全市的年处理能力三万吨的危废集中处置项目。截止2018年8月,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备案、文物勘探、地质勘探、安全评价、总体平面设计、厂区土地平整和部分生产设备采购。但因主要出资方资金链断裂,项目处于搁置状态,原来安评作废。目前禹王台区政府现正在积极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进行对接,2019年10份,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2019年12月份,可以签订正式的危废处置中心建设协议;2020年1份,完成选址,并启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2020年5月份,开工建设;2020年12月份,固废处置中心建成投产。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49: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经常超标,有时进水COD浓度超过1000毫克/升,现场检查时,开封夸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将冷却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车间冲洗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河南科来福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一直未安装污泥板块压滤机,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和沉淀池及板块压滤机长期未使用。

整改情况1)督促开封夸克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废水经收集桶收集沉淀后进行二次利用,杜绝排入污水管网。2)河南科来福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装安装污泥板块压滤机,目前已经安装到位。3)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污水处理站整改。目前处理效果达到《化工行业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COD≤300mg/L,氨氮≤30mg/L的排放标准。加大督查检查及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调动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对园区全部企业进行严格排查不留死角。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50: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标准低。2018年19月份,仅市区151家有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在检查中发现420次扬尘污染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109份。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市控尘办由市住建局转隶到市城管局,并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名义8月7日下发《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汴环攻坚领20193号),明确办公场所,实行控尘办、渣土办、拆违办、黑臭水体整治办四办合一,强力推进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工地三员管理、开复工验收、扬尘在线监控以及扬尘污染防治预算管理四项机制落实,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充分调动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坚决遏制扬尘污染势头,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措施。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坚决落实开工前六个到位、施工中六个百分之百和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两个禁止三项基本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扬尘管控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019年7月30日,市住建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大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对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3)加大督查检查及执法力度。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一线,采取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跨区联合督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远程监控平台的作用,有效发现和解决各类扬尘污染问题,对于扬尘污染问题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2019年5月11日起,市住建局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冲刺工作,截至7月30日,共出动人员669人次,巡查各类施工工地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等1242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项目374个,责令立即整改项目168个,限期整改及下达督办通知项目86个,停工整改、约谈、移交处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项目120个(其中移交处罚项目45个)。通过这些措施,有力震慑了有规不守,守规不严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1: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易韬商混项目工地、恒昌钢结构项目工地等7家工地未取得开工许可证、不满足6个百分之百要求擅自施工。

整改情况示范区对恒昌钢结构等工地下达扬尘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现场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示范区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日常巡查,共巡查在建项目372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9份,所有被督查项目均已整改完毕。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2:开封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尉氏县瑞园项目)施工现场有6台水泥搅拌机,大量沙子和袋装水泥,路面有积尘,环境管理差。

整改情况1)严格按高标准整改。施工现场6台水泥搅拌机2日内已撤离现场;大沙采取覆盖措施,袋装水泥采取密闭存储处理;主要道路及时清扫并硬化,保持道路干净整洁;现场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周边设置围挡并安装喷淋设施,道路出入口安装冲洗设备。(2)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属地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人,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所有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理,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曝光并通报批评,并按照效能问责的有关规定追责到位。严格执法处罚,完善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加强督导和检查考核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53:开尉路、机场东路等道路拓宽工程,拆迁、修路同时施工,线长路宽,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严重。

整改情况1)开尉路道路两边拆迁已经完毕,现雾炮、洒水车每天清扫保洁,主体工程已通车,围挡喷淋已拆除。对机场东路、开尉路道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清理,解决生活垃圾堆积现象。严格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机场东路道路两侧进行拆迁作业,杜绝拆迁施工中扬尘污染严重。(2)进一步完善扬尘防治工作制度,施工现场实施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监督管理。根据施工作业面的数量配备足够雾炮车、洒水车、清扫车、防尘网等抑尘设备,施工沿线专职清扫人员,确保全线无垃圾,行车无扬尘。路基拓宽施工范围设置硬性隔离围挡做到封闭施工,安装喷淋设备覆盖整个施工路段。施工车辆采取全覆盖和高压水枪清洁,防止沾染泥土造成路面二次扬尘。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4:公路扬尘治理不到位。开封市公路扬尘治理费用和大型路面清扫保洁设备不足,国省县干路配套绿化硬化和乡村道路硬化维修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市、县两级财政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保洁资金的倾斜,根据各县区实际,增加大型路面清扫保洁设备,提高机扫率和洒水频次。对国省县干道进行配套绿化、硬化建设,对乡村道路及时进行维修,对乡道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工作职责,编制检查督察表,做到扬尘防治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修整乡村道路破损的路面。对道路破损进行集中修补,防止因路面坑槽产生的扬尘。对没有商铺、住户路段的路肩实行波形护栏硬隔离,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有商铺、住户路段的路肩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防止扬尘。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治理,按照背街小巷双十五标准要求,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力度,落实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保洁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街道保洁工作负责人。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5:市交通局和公路局只有一台洒水车和一台清扫车,无法保证负责管辖的国道310、国道220、开柳路、开杞路4条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交由第三方实施,但一直未支付费用,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市公路局从省局争取扬尘治理费用380万元,配备2台清扫车、4台洒水车,另有2台清扫车准备上牌。及时修复破损路面,路肩上能绿化的已撒草籽进行绿化。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6:禹王台区马家河河道南侧河堤路约5公里,尘土较厚,过往车辆和刮风产生扬尘严重。

整改情况开封市马家河截污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单位已进驻施工现场并已开工。马家河截污工程包括马家河南侧河堤(含禹王台区马家河南侧河堤道路约五公里的河堤)道路及北侧河堤下埋设截污管道,修建河道堤顶彩色道路。现在河堤下铺设的截污管道已完成,堤顶混凝土路面已完成设计工程量的70%,彩色路面已完成设计工程量的40%,路肩回填已完成工程量的20%。马家河截污工程完成后,能彻底解决包括禹王台区马家河河道南侧约五公里的河堤路及整个马家河堤顶扬尘问题。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7:杞县建成区外国省道路、通许县南环城道路、迎宾大道等扬尘防治均不到位。督察中还发现多辆未覆盖的拉土车,沿途抛洒。

整改情况1)杞县:提高城市道路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力度。增加清扫湿扫频次,扩大清扫湿扫范围,确保路面整洁。通过设置卡口、严格落实限高架等方式,严把入境关。所有进出杞县县城的国省道上设置卡口,共设置5个卡口,分别由分包责任路段的中队值守,实行24小时勤务,对过境渣土车、重型货车等高排放,有扬尘污染的车辆进行劝返,严禁入城。入城每处限高架都指定专门的值守人员,对进入禁行区域的各类货车及时劝导其绕行。加强检查处罚力度,针对夜间渣土车、工程运输车、货车车辆行驶特点,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强化违法行为监管查处,对发现渣土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违规运营的依法进行处罚。(2)通许:提高道路洒水、清扫力度。南环路增加喷雾抑尘车一辆,迎宾大道增加喷雾抑尘车一辆、洗扫车一辆。举一反三,对于其它道路,加大机械除尘措施,加大除尘力度,减少环境污染,降低道路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绕城运输管理。通许县渣土办与交警和交通部门联合执法,发现一辆违规车辆、扣押一辆、处罚一辆,以高压态势打击渣土车不覆盖或覆盖不完全的事件,确保路面干净整洁,不起灰尘。2018年以来,通许县执法大队已查扣黑渣土车辆 280 辆。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8:310国道穿开封城而过,城区段全长27公里,道路两侧商铺、饭店、停车加水点等门前场地无硬化,干道两侧土路不分,尘土进路,扬尘严重,加之每天高达1万至1.2万辆车辆通行,尾气废气排放,长期严重影响城区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310国道实施改造提升,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遏制扬尘污染。一是加快推进开封市G310线开杞路至一大街段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预计2020年3月31日前完工。310国道部分路段已封闭,实行限行和绕行管理,通过卡点的值勤和通行证的管理,有效控制了本地车辆在310国道上的行驶,引导过境车辆绕行310国道,减少了重型货车数量,汽车尾气的排放得到了控制。二是施工期间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制度落实,在建项目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加强施工工地污染防治人员、设备、资金的投入,做好施工扬尘治理。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59:晋开化工二分公司没有运煤铁路专线,平均每天2000吨燃煤和原料煤需要在货站装卸,转汽车运输,货站专用货场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为敞开式露天货场,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城区环境影响大。

整改情况目前晋开二分公司的铁路专用线项目正在进展,中铁西安设计院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完成并已寄往晋开二分公司。项目征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其中支持性文件及资料已完成,该公司已拿到环评批复。待土地相关费用确定后,视新开铁路建设进度及时缴清费用并进行土地的实地测量及征用。加强货站扬尘管控。加强原料苫盖,车辆装卸过程要求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密闭运输。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0:农作物脱壳脱粒污染严重。开封市在县乡道路两侧有大量花生脱壳、玉米脱粒等加工经营点,普遍扬尘防治设施简陋、防治效果差。

整改情况1)制定农作物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农作物加工行业的整治。全面开展农作物加工行业排查。按照专项工作方案分工,由各县乡镇开展县、乡道两侧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农作物加工的花生脱壳、玉米脱粒行业,没有扬尘防治功能的责令限期整改,加装扬尘防控设备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取缔。2)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农业机械安全审查等方面严把环保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农业机械不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鼓励农机经销企业和广大购机户销售和购买新型适用环保的农业机械,淘汰报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老旧机具,同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农业机械不予办理牌证、不予检验,从源头上消除环保不达标的农业机械。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1:杞县柿园乡106国道李屯村和刘寨村有8台花生脱壳机,除1台安装除尘设备外,其余7台均未安装除尘设备。

整改情况8台花生脱壳机已全部拆除。举一反三,加大检查力度,要求脱壳脱粒机全部加装除尘设施,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拆除。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62:通许县孙营乡孙营村 016 县道(辛勤幼儿园附近)两侧的多家花生脱粒经营户,密闭措施不到位,收尘抑尘效果差,周边农作物、树叶和路面积尘有几毫米厚。

整改情况召开花生脱壳经营户所在村村长、电管所长、派出所长参加专项整治会,要求所有花生脱壳经营户立即停产。电管所对花生脱壳经营户停止动力电供应。各村负责现场监管,派出所对私自生产的经营户进行打击。邀请环保专家,对各经营户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后经专家验收,方可申请供应动力电,申请生产。未整改完成的全部拆除,目前已拆除4家,3家正在拆除。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3:尉氏县大马乡郭家村花生脱粒经营户脱粒棚密闭不严,经营户门前道路与县道连接处未硬化,整体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严格整改,确保效果。责令大马乡郭家村花生脱粒经营户对脱粒棚进行了密闭,目前已密闭到位,杜绝了扬尘的产生;责令商户对门前道路进行了硬化,并严格要求其每天不间断清扫、洒水,确保车辆通行无扬尘。举一反三,加大检查力度,原有脱壳脱粒机具全部加装防尘装置;县公路局开展沿线坑槽修补工作,及时处置道路坑槽、裂缝、沉陷等路面病害,保证道路的平整畅通,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地面扬尘污染。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64:预制板行业扬尘污染问题急待整治。开封市预制板企业众多,大风天气,以及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

整改情况1)对全市预制板行业进行拉网排查,按照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管控工作要求,对预制板生产厂区进行规范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预制板厂232家,其中,祥符区173家,尉氏县37家,通许县10家,杞县9家,示范区3家。(2)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其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一律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没有合法手续且规定时间内不能整改的依法取缔。其中,祥符区计划升级改造预制板厂131家,取缔41家,多年停产已拆除1家;尉氏县预制板厂全部纳入县工信局管理,尉氏县计划对没有环评手续的全部取缔;杞县预制板厂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发改委备案手续等相关审批手续,由杞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整治。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5:祥符区陈留镇90多家预制板场,大量露天使用袋装水泥,场地没有硬化,搅拌工段密封不严,沙料未进大棚或大棚未封闭,大风天气,以及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

整改情况建设用地58家,一般用地33家,58家建设用地性质预制板厂已经进行立项并经过评估、实地勘察,已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占用道路红线和离村庄近的33家已全面取缔。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66:退城入园工作迟缓。开封市有7家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化工企业需要退城入园,督察时只有开封东大有限公司启动了搬迁工作,其余6家企业工作迟缓。

整改情况1)出台《开封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晋开一分公司、东大化工等7家企业列入搬迁计划。(2)市政府成立搬迁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例会,专门解决企业搬迁中出现的问题。截至目前,7家企业均制定了具体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方案、清场拆除设备工作方案。(3)其中,晋开一分公司,老厂区搬迁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晋煤集团对老厂区搬迁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进行核准,对新产品方案相关技术调研;宏大化工,协议已签订,正在办理土地、环评、安评、能评等手续;天池化工,已签订氢气合作协议,随东大化工二期开工建设,正在协调东大化工预留土地(50亩)分割手续;五一化工已经完成工商注册、项目立项(备案)、土地手续、土地平整及围墙施工、地质勘察、文物勘察、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项,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中;截至目前,厂区马路及排水管网主体、厂区12#仓库、13#仓库、06#仓库、09#仓库主体已完工。化学试剂总厂、青上化工这2户关闭退出企业已全部停产,并制定了关闭停产方案、厂区清理及设备拆除方案。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7: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已建成运营70年,周边现有5所学校(幼儿园)、2家医院和大量棚户区,2015年以来该企业先后发生爆燃事故4次,群众长期反复举报,社会影响极大。

整改情况晋开一分公司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67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7号)要求,启动搬迁工作,2017年8月晋开集团一分公司硝酸磷肥、硝酸、硝铉等装置已经关停。鉴于晋开一分公司目前产能落后,能源消耗大,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我市一方面考虑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考虑环保需求,计划于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晋开一分公司。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8:散乱污治理不彻底。2016年以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持续部署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和清零行动,但开封市散乱污企业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1)3月份以来,工信局出台了《开封市散乱污企业取缔清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封市进一步捋顺各部门工作关系、职责,强力推进工作。一是将散乱污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市工信局转隶到市攻坚办,成立了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推进部,相关工作人员已到位。二是市控尘办由市住建局转隶到市城管局,并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名义8月7日下发《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汴环攻坚领20193号),明确办公场所,实行控尘办、渣土办、拆违办、黑臭水体整治办四办合一,强力推进扬尘治理工作。截止8月份全市共自查上报散乱污企业612家,取缔491家,提升改造、先停后治、整合搬迁类121家。(2)根据省环境攻坚办的要求,组织各县区政府签署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承诺书》,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县区政府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此外,为确保散乱污整治工作常态化,工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的通知》,按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建立散乱污治理工作联络机制,制定整治取缔清单,成立开封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及时研判交办。7月,省攻坚办印发了《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02 号),要求深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我市召开了全市三散治理专项工作会议,深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下真劲、出真招、见真效,确保散污企业动态清零。8月,全市10个县区分别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组,于8月12日起开展散污企业取缔清零互查工作,为期6天。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各互查组共发现台账外散污企业149家,台账内未取缔到位企业95家。第二轮互查工作也已展开,确保企业整治见底见效,保持动态清零。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69:祥符区陈留镇朱清寨村存在多家加工生产预制板隔离剂作坊,无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露天作业,原料和产品露天堆放,环境脏乱差,有的仍在违法生产。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3家利用棉籽油渣、蓖麻油渣、豆油渣等加工生产隔离剂的散乱污企业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3家农家院内堆存装有棉籽油渣、蓖麻油渣、豆油渣等废渣的原料桶,1个农家院内废弃的铁锅和水泥池均已全部清理到位。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取缔清零行动,严厉打击涉气、涉水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70:兰考县谷营镇姚寨村西临黄河大堤非法采沙场无环保手续,占用兰考农用地约40亩,场区内大面积裸露土方,未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

整改情况对非法采砂依法取缔。对场区内大面积黄土裸露情况责成场区负责人采取防尘网覆盖、洒水、对长期废弃的场地进行复耕,防止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造成扬尘污染。裸露黄土复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依法处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71:杞县官庄乡旺合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违法生产,原料露天堆放,厂区内积土厚,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72:芦花岗村中部有一处加工作坊,无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利用酚醛树脂、炭黑和化纤网布生产砂轮片半成品,场区内堆放了大量的原料、原料桶和产品,以及产生的各种废料废弃物。

整改情况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73:油气污染整治进展慢。2018年以来,全市共抽检加油站343个(对不合格加油站重复抽检),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加油站36个,不合格率高达10%以上。

整改情况1)积极推进成品油质量监管专项治理。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讨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加油站处罚力度、曝光力度,确保油品质量合格,督促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油品质量检测。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检测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分时段以周报形式向市监督管理局报送成品油监管信息。目前,市区内、通许县、祥符区手续齐全的加油站油品质量检测已实现全覆盖,其余县年底前油品质量检测实现全覆盖。(2)开展联合检查。年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中石油开封公司赴各县,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加强对不合格加油站油品质量的靶向检测,形成震慑。6月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联合商务局对通许、杞县、尉氏、祥符区不合格加油站整改及处理情况跟踪督导,督促对不合格加油站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加大抽检力度,确保年底油品检测全覆盖。2019年1—7月份,全市共抽检加油站307个(包括对不合格加油站重复抽检),对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的24个加油站已全部立案,其中结案5件,罚没18.23万元。并将处罚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机动车环境违法执法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扩大曝光范围。(3)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格处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了《开封市加油站诚信经营承诺书》600余份,由成品油经营者签字承诺后张贴于加油站醒目位置。《承诺书》倡导成品油经营者诚信经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油品消费者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对油品问题进行举报。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74:市交通局下属交通运输公司的1000多辆柴油车均未升级换代,尾气污染较重。

整改情况市交通局重新修订了开封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实施方案、《开封市加快实施营运性货运车辆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2019年底计划淘汰130辆老旧柴油车。现已封存国三重型柴油车82台(货车79台,客车3台),其中进入报废程序50台,已报废18台,准备报废7台,过户转出3台,已报法院判决解除合同4台。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75:部分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个别地方和部门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是真重视,抱着督察一阵风,过去就轻松的错误思想,工作作风不实,整改落实不严,没有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群众的合理环境诉求没有得到有效回应。

整改情况1)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从根本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明确责任,整改到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2)完善机制,加强督查。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全面核查,对重复举报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压实整改责任,严防污染反弹。2018年12月,开封市环境攻坚办组织6个暗访组成立专项核查组,针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66个信访举报件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发现3个问题整改不到位,开封市环境攻坚办对相关单位下达了挂牌督办通知,要求限时整改,目前,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019年4月8日15日,开封市环境攻坚办成立6个专项核查组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共交办给我市355件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发现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有6个问题整改不到位,3个持续整改问题整改进度缓慢。4月30日,开封市召开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暨以案促改工作会,会上以播放暗访片的形式对核查发现问题进行交办,要求各县区限期整改。2019年4月30日5月6日,开封市环境攻坚办组织攻坚办及各县区人员成立6个交叉互查核查组,再次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进行核查。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76: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当地报告已对杞县世生新型材料厂立案处罚,要求停止供电、停止生产,督察发现,该企业物料露天堆放,场地未硬化,不符合办理环保验收条件,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正在违法生产。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杞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厂进行了现场调查,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责令该厂定期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并认真做好维护记录、加碱记录。举一反三,对全市范围内砖瓦窑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凡未安装在线监控并未联网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产整改,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对该类企业利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引导和教育,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的授课,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77:群众举报新庄村和仁和屯之间清水河垃圾污染严重和违章建筑乱搭乱建治理不到位,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原有垃圾清理不到位,新的垃圾又重新倾倒,违章建筑没有拆除,有些还有人居住。

整改情况将违章建筑彻底拆除。加强宣传,设置举报电话、增设标牌,引导居民规范倾倒垃圾。加强保洁力量,增加巡逻频次,及时制止偷倒垃圾行为。对垃圾进行清理,对周边加强巡视、监督,对乱倒垃圾者依法进行罚款,周边投放垃圾桶。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78: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杞县上报县城西关到北关的环城路问题已整改完成,但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该路段依然存在许多大坑,路面积土严重,卫生依然脏乱差

整改情况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做好水喷淋开放工作。加强防尘网的覆盖面积,确保防尘网覆盖到位,监管到位。对该项目采取专人负责管理增加道路洒水量,专人督导的方式做到监督到位、管控到位,确保该项目整个路段洒水及时,将扬尘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招聘清洁工,对辖区内垃圾每天进行清理;督导组每天对辖区卫生进行巡查。2019年底施工完成后,彻底解决该路段依然存在许多大坑,路面积土严重,卫生依然脏乱差”的问题。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79:群众举报禹王台区汪屯桥年久失修,垃圾遍地,尘土飞扬,臭气熏天,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桥未修,经过车辆多,扬尘大。

整改情况禹王台区已对桥面及其两侧进行了维修,解决了桥面坑洼,扬尘大的问题。下一步禹王台区加大对桥面的清理、清扫,避免扬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80:开封市在部分问题整改中,就事论事和应付当前多,举一反三和一抓到底不够,很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把中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2认真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整改标准,逐项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环境污染隐患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务必见底见效,确保环境质量有效改善。3建立健全环保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联动工作制度,整合执法力量,扎实推进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81: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杞县沙沃乡孟河沿村铁底河变成了一条黑水河,气味难闻,当地报告河道垃圾已清除,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气味明显好转,督察发现,孟河沿村段河道确实没有垃圾,两岸设立有垃圾桶,整治有一定效果,但河道上游不足一公里的晋寨村段,仍有大量垃圾、漂浮物在河道淤积,河道淤堵清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加大人力,挖掘机、清运车辆等设备的投入,对垃圾、漂浮物全面进行打捞、清污。落实河长制,指派专人进行长效监管,并在该村投放垃圾桶15个,配备清洁员3名。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82:群众举报开封市祥符区徐府楼村晋开化肥厂,距离居民区很近,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2017年4月份,祥符区政府承诺把村子整体搬迁,督察组现场核查,至今未启动搬迁工作,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36家搬迁户已全部按签约的撤迁补偿协议领取了补偿款,并在新建小区选定了安置用房。河南省景鹏建设有限公司按照与徐府楼搬迁指挥部签订的拆除协议,机械设备于2019年7月31日进场,按照要求进行拆除作业。目前徐府楼36户搬迁户所有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完毕。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83:杞县泥沟乡耀兴新型建材厂废气管道和脱硫塔废液跑冒滴漏严重,煤矸石、土堆露天堆放,厂区地面未硬化,地面粉尘堆积。督察发现,该企业虽已经停产,但厂区地面硬化不到位,物料露天堆放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该企业自去年调控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厂区地面已硬化,物料入棚入仓,有效解决了扬尘污染隐患。督促企业定期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输送管道和污染防治设施保养维护。

整改结果达到序时进度。

问题84:河南巨力玻璃有限公司拒不执行环保部门有关整改文件要求。开封市环保局《关于河南巨力玻璃有限公司开展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煤气发生炉拆改的通知》(汴环文2018134号)要求其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煤气发生炉拆改工作,该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拆除,而且仍在违法生产。其煤气发生炉配套建设的除尘设施落后,无法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长期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外排废气一氧化碳浓度高达10000毫克/立方米以上。开封市环保局鼓楼分局于2018年10月18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汴环鼓责停字2018005号),该企业拒不停产整改,一直违法生产。

整改情况目前巨力玻璃已经完成停产改造。加强监管和巡查,该单位完成煤气发生炉燃气化改造,目前已经过市、区环保局验收。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85: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要求开封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开封市委、市政府,并送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备案。请开封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情况1)由市纪委牵头,成立市追责工作组。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2保持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高压态势,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3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逐一进行专项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4我市对涉及5个县区、20人次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次、乡科级干部9人次、乡科级以下干部8人次;给予党纪处分4人次、政纪处分1人次、组织处理1人次,诫勉9人次,约谈2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已向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移交开封市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责任追究情况的汇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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