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做好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环保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文件,根据《关于印发<开封市固体废物专项治理暨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文(2018)356号),我局计划于11月对全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督查考核。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