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公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依照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建立了我市污染地块名录,依照污染地块详细调查结论,明确了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现予以公告。
开封市污染地块名录
县(市、区) | 地块名称 | 地 址 | 地块中心坐标(度分秒)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
北纬 | 东经 | ||||
鼓楼区 | 原振兴化工厂地块 |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金明大道郑汴路东500米 | 34°45′47.62″ | 114°18′36.56″ | 6530 |
鼓楼区原振兴化工厂地块对人体健康及周边生态环境具有潜在影响,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该地块未经修复治理或经修复治理后仍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前,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为:①居住用地;②中小学用地;③幼儿园;④医疗卫生用地;⑤社会福利设施用地;⑥工业用地;⑦物流仓储用地;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⑨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⑩公用设施用地;⑪绿地与广场用地;⑫农业生产、食品制造;⑬其他任何导致污染扩散的开发利用用途。
请有关县(区)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42号)和《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日常环保监督性检查。同时,联合同级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做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联动监管,防范不合理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