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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疫情期间首次企业服务日活动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03-05字号: |

3月5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云视讯会议,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首次、今年第三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密切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宏强调,要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原则,立足岗位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家式、“保姆式”服务,推动企业解决环境问题、有序复工复产。


会议设1个主会场、14个分会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刘斌、刘秀明、张国建,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化磊,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江辉,副调研员杨静波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韩俊涛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李伟主持会议。


会上,昌昱实业、青丄化肥、开封制药、安利达绿色装配建筑、五一化工、中瑞彩瓦、中豫预应力、奇瑞汽车、中达汽车饰件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绿色企业建设、清洁生产、达标治理、环评审批等与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深入沟通、交换意见。

刘建宏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取消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不见面”审批及互联网服务、推行企业承诺制等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行说明。

就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刘建宏提出了4项要求。一是主动靠前服务,简化环保验收程序,要将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要职责,指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开展环保设施自查,认真研究解决企业提出的现实需求和实际困难。对需进行开工复工验收的项目,尤其是经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要简化程序、尽快验收,确保按时复工复产。二是推行线上服务,实行环保事项“零跑腿”办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采取专家函审和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三是优化监管模式,行政执法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疫情期间采取“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等方式,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对于达到环境管理规范标准的企业,实施“无打扰”监管;对出现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国家和当地党委政府认定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施停产限产等豁免,确保正常生产。四是创新服务方法,提升帮扶解困效能。各县区可根据不同行业建立企业服务微信群,实现由每月开展一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向每日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转变,并持续深入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组织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对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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