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汇隆建材厂年加工310万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汇隆建材厂年加工310万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尉氏县汇隆建材厂年加工310万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 | 尉氏县大桥乡十里铺村 | 尉氏县汇隆建材厂 | 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4000m2,总投资1100万元,环保投资23.3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给料、制砂、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定期人工清理,外售给附近建材厂;办公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