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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08-03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3日-202081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项目

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苏州路西段3号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一分厂内

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10180m2,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552万元。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硫酸配制废气,丁醇罐排气,苯酐罐排气,反应釜、分离塔、真空泵尾气,RTO焚烧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硫酸配置废气经收集采用碱液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丁醇计量废气、苯酐计量废气、分离塔尾气、后处理釜废气、真空泵尾气、丁醇储罐呼吸废气、苯酐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恶臭经收集后与全厂生产装置区废气一同进入RTO焚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为丁醇、苯酐和少量的污水站恶臭废气,从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和管线组件泄漏控制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治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限值相关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三效蒸发器废水、真空泵排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真空泵排水回用于碱液配置;三效蒸发器排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同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80m3/d,处理工艺:“预处理+调节+EGSB厌氧+A/O+二沉”)进行处理后,排放执行《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以及开封市精细化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开封市精细化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有反应釜、泵类、离心机等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分类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严防产生二次污染。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压滤残渣、三效蒸发器浓缩物、精制过滤残渣、污水站污泥(物化)属于危险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