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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10-19字号: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29号)文件精神和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民主推荐、各县区、各单位申报、征求意见、局党组研究,拟推荐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先进集体和刘斌等9位先进工作者参加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开封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23150716

(二)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23872286

(三)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3930609

电子邮箱:kfhbrs@126.com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附件2.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及主要事迹

附件3.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及主要事迹

 

 

 

 

 

 

 

 

附件1-3.docx


编辑: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