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10-26字号: |

各县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开封市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0年10月20日

 

 



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0年9月29日全省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文件精神,精准科学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指南》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关于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段、重点因子,抓好精准预测预警、实施驻厂监督、重点领域暗访核查、问题线索督察问责、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五项行动,通过对秋冬季污染天气进行精准预报预警,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驻厂监管,对管控工作进行全面暗访核查,对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严格督察问责,对各类环境问题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做到精准预测、精准管控、精细管理、精准问责,严查违法排污、违反污染管控措施和失职渎职行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管理能力和管理成效、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污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降低轻污染天气对完成优良天数目标任务的不利影响,确保实现我市年度目标任务,优良天数234天以上、PM2.5平均浓度达到57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平均浓度达到96微克/立方米以下,坚决做到全力以赴、不讲价钱,全员参与、服从安排,全面落实、不讲困难,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建宏为组长,副局长刘斌、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韩俊涛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预报预警组、驻厂监督组、暗访核查督查问责组、宣传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斌   韩俊涛

副组长:陈洪光 范 虎

成  员:苏 华  王新胜   聂梦思  赵 艳  姚宁洁  葛红超  翟 涛

主要职责:负责活动期间的方案制定、指令下达、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综合研判等工作。

(二)预报预警组

组  长:杨静波

副组长:李 琳  郭 一 王文灿

成   员:王文君  吴佳荟  田 君  杨学增

主要职责:负责活动期间污染天气分析研判、预报预警、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驻厂监督组

组  长:韩俊涛

副组长:张飞

成  员:黄运福  各县区副大队长;张世祥  高 光

主要职责:负责活动期间驻厂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保障、调度汇总等工作。

(四)暗访核查、督查问责组

组  长:韩俊涛

副组长:陈世光   周全中  牛  刚

成  员:张  博  李增辉 孙冒林 张 涛  刘 敏 尹国鹏  张 萌

主要职责:负责活动期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管控指令落实情况的核查和各类环境问题的暗访核查调度回复工作,精细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察,以及驻厂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移交问责等工作。

(五)宣传保障组

组  长:李 伟  王西祥

副组长:王 敏  许庆峰

成  员:张亚南 胡晓宇 谢 艺 赵海龙 凌宁宁 张世祥

主要职责:负责活动期间动员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以及做好经费保障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对污染天气精准预报预警

在河南省专家组的帮助下、市专家组的支持指导协助下,预报预警组每天全市、不同时段(7天以内)的气象条件、环境质量级别、主要污染因子、污染浓度进行精准预测预报,全市按照分级管控有关要求,做好污染减排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为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降低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促进轻度污染级别向良好天气级别转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对重点行业企业驻厂监督

对全市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国家和省下达整改要求的涉气企业、年底前应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企业(还在生产的)、以及城市建成区内环境影响敏感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频次高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监督企业落实秋冬季污染管控指令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物料储存运输、装卸密闭情况,以及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关停淘汰情况。

(三)对重点领域进行核查

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散煤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扬尘污染管控、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重点领域和各地落实秋冬季污染管控工作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核查。

(四)对精细化管控问题开展督察问责

对驻厂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管理权限移交问责;对精细化管控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

(五)对环境问题进行社会监督

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通过12369热线和环保举报平台发挥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作用。组织市、县新闻媒体对秋冬季污染管控工作和突出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广泛营造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2020年10月20日前)

参加全省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人员、驻厂监督人员和重点涉气企业相关人员参会,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和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工作开展(2020年10月20日-12月31日)

1. 分组开展实施。预报预警组已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编写全市空气质量日报和污染情况预报,提出应急应对建议。驻厂监督人员从10月22日始实施驻厂监督。省派暗访核查人员已从10月2日开始,对全市各县区重点领域工作情况和落实秋冬季污染管控情况进行暗访暗查。省督察问责组已从10月20日开始,根据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和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及时启动督察问责,市暗访核查督查问责组积极跟进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宣传保障组于10月22日前组织在市县各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以举报的主要问题和举报途径,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2. 积极协作配合。各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综合协调组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汇总各专项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综合研判,下达管控指令,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预报预警组、驻厂监督组、暗访核查督查问责组根据职责做好有关工作,定期向综合协调组报送预警管控建议、发现突出问题、下步工作建议,同时暗访核查督查问责组对驻厂监督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久拖不改、虚假整改、失职渎职的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管理权限移交问责,对精细化管控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察,督促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宣传保障组通过跟踪采访、公开曝光、典型宣传等形式,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3. 加强培训指导。各组要积极开展以老带新、专家授课、分类研讨等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指导驻厂、暗查和督察人员精准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环境问题;要根据污染天气的分布变化和驻厂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人员分组和任务安排,确保人员、任务安排合理,提高实际工作成效。

(三)工作总结(2020年12月底前)

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各地污染管控、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有关典型做法,探索形成秋冬季污染防治和管控的有效制度机制,对各县区各方面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和配合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作为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省攻坚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事关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圆满收官,事关全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一次大规模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大动作联动防治重污染天气、大范围发动群众关注参与环保、大力度推进重点任务和整治环境问题的有利契机和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配合保障,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污染管控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完成秋冬季和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周密组织。各组要按照工作职责,科学合理安排,健全制度机制,严密组织实施,尤其驻厂监督和暗访核查督查问责工作,要做到计划周密、编组合理、实施有序,确保五项行动密切协作、顺利实施。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选派抽调人员和配合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和保障工作,确保落实好各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提前安排好日常各项工作,做好人员分配,确保参加行动人员全身心投入到此次专项行动。

(三)注重实效。各组要根据职责任务和方案要求,加强对各类人员的指导培训,每天调度汇总工作情况,紧盯秋冬季污染天气变化和发现问题,及时发布任务指令,指导驻厂人员、暗查人员和督察人员开展针对性监督监管和督察问责,严厉打击和震慑偷排、漏排、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不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积极配合,严禁“一刀切”,扎实抓好秋冬季各项管控措施和重点任务落实,大力整治环境问题,真正把秋冬季污染排放减下来,把各类污染天气应对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严守纪律。参加行动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接受当地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宴请等,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要严格工作纪律,实行军事化管理,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个人单独行动。要严格落实工作内容和各项要求,确保工作不漏项和工作内容的真实性,圆满完成专项行动任务。要严守群众纪律,做到文明礼貌,认真听取群众反映,耐心向群众讲解宣传政策规定,展现良好素质形象。

 

附件:1、预报预警实施方案

2、驻厂监管实施方案

3、暗访核查工作方案

4、督察督办工作方案

5、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预报预警实施方案

 

为科学有效管控污染排放和快速精准应对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会商研判,对污染过程预测做到时间精准、区域精准、演变精准、级别精准、首污精准;精准施策,指导各县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发布预警指令;跟踪分析管控成效,不断提高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能力,为我市秋冬季污染减排和区域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持。

二、工作成员及事项

市局大气科、省驻开封市监测中心、市监控中心、专家服务团队、市气象局。市气象局负责精准气象预报及提供气象预报资料。专家服务团队负责提出污染管控措施并协助编制污染预警和分析报告,并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导、编写污染评估报告。大气科负责组织预警启动会商研判、根据专家意见和相关规定制定预警措施,审核、上报发布预警通知,调度措施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研判会商

预报人员根据省发布的市空气质量AQI级别和PM2.5浓度预报,认真研判,当预计未来7天内可能出现轻度污染时,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当预计未来7天内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及时发起成员单位、相关县区和专家开展会商,及时编制重度污染预警报告。

(二)制定管控措施

根据污染级别和影响范围,研究提出管控减排对象、目标和总量等原则要求,指导各县区政府依照分级管控和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定可实施、可量化和可追踪的精准管控减排措施。

(三)发布预警

接到省发布的污染预警指令后启动预警,同时由综合协调组转驻厂监督组、暗访核查督察问责组、宣传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四)跟踪调度评估

预警启动后,及时调度各县区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汇总分析措施的可量化性和可操作性,分析沟通存在的问题,评估取得成效,对没有落实措施的进行督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服从调度和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一)做好人员保障。各有关成员单位优先保障从事分析研判和预测预报的技术人员工作时间,做好值班和调休安排,非特殊需求,有关人员不再安排其他工作。

(二)做好信息系统保障。确保省市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系统和污染源监控数据的畅通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线上会商顺利开展。

(三)锻炼队伍。对预报预警和管控中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分析,及时会商、及时反馈,对不确定影响因素寻求专家支持,必要时下沉调研,总结经验,提高能力。

 

 

 

 


 

 

附件2

 

驻厂监督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企业减排治污主体责任,将秋冬季实施方案明确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派驻监管人员现场监管,确保国家和省秋冬季攻坚方案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管控指令执行到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减排,圆满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和蓝天保卫战攻坚目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管理水平、监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重点行业治污水平、管理成效大幅提升。

二、驻厂原则和驻厂方法

(一)市、县、乡三级监督

分别从市、县(市区)生态环境系统以及乡(镇)环保监管员中抽调人员分级驻厂监督。

(二)驻厂监督大气污染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敏感企业

市生态环境人员主要驻厂监督市行政区内排污量大、环境影响大的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污染物排放超标频次较高、市建城区内环境影响敏感企业和用电监控设施显示在污染管控时段存在有治污设施用电量异常企业。

各县区生态环境人员和乡(镇)环保管理员驻厂监督大气污染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中除省、市驻厂监督以外的剩余企业,以及国家、省帮扶检查组提出有整改任务的企业。

驻厂方法为原则上1家企业驻厂1人。1个厂区若有多家重点企业的,可以视情况由1名驻厂人员兼顾驻厂1家以上企业。

(三)在重点时段驻厂监督

预测预报有污染情况发生、接到省启动污染减排时,以及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时,涉及到的三级驻厂监督人员按照要求驻厂监督。

三、驻厂企业筛选

驻厂监督企业主要从以下范围内筛选,但绩效分级为A级企业、民生保障类企业、引领性企业的,不对其实施驻厂监督。

(一)全市砖瓦窑(烧结砖)企业必须全部入住。

(一)年底前应淘汰、关停、退出的过剩产能企业和涉及落后产能、设备、设施、工艺的企业。

(二)水泥、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炭素、建材(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中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影响大的企业。

(三)在线监控显示今年以来日均值超标2天(含)以上企业。

(四)今年夏季国家和省现场帮服组提出有整改任务、至今未完成整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

(五)市建城区内环境影响敏感的涉气企业。

(六)用电监控设施显示在污染管控时段存在有治污设施用电量异常企业。

省下达我市驻厂监督企业数量为148家。市级层面驻厂监督重点企业9家(驻厂企业名单见附件1),县区级及以下驻厂监督139家(各县区驻厂企业数量见附件2)。

四、驻厂时间

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五、组织实施

(一)开展人员培训。本方案印发后,对全市驻厂监督人员开展工作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省、市秋冬季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绩效分级及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驻厂纪律、廉政纪律要求等,同时每位驻厂同志签订驻厂工作承诺书。

(二)函告入住企业监督事项。市通过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向拟入住企业函告入住监督事项,通知企业对驻厂监督工作予以配合。

(三)驻厂监督。各派驻人员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市要求,对监管对象实施驻厂监督。

六、驻厂要求

(一)驻厂前准备

1. 驻厂人员要学习掌握拟入驻企业生产工艺、产污环节、主要污染因子、治污工程工艺流程、企业排污特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高架源排放、低架源排放等),正常情况下企业生产负荷、原材料消耗量、用电用水用气(汽)量、污染物排放量等。

2. 驻厂人员要了解熟悉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应急预案等。

3. 驻厂人员要知晓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该企业绩效分级级别,以及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下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明确的减排、管控措施。

(二)驻厂期间工作内容

1. 查看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方案。

2. 每日查看企业生产情况,生产负荷,治污设施运转情况,在线监测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达标状况;是否存在废气不经过治污设施通过旁路直排等非正常排污情况。

3. 查看企业无组织排放收集、治理情况。

4. 查看企业原辅材料、产品货物运输情况,运输方式,公路运输比例,运输方式及使用车辆是否满足管控要求(启动红色预警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启动橙色及以下级别预警时,采用国四以上车辆运输);厂内车辆是否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老旧车、黄标车等。

5. 在省、市下达污染管控指令后,各级驻厂人员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将管控指令通知到企业,及时检查企业落实指令要求的情况和污染物减排比例、减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解决,同时要将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等逐级报县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汇总后报省厅专项活动综合协调组备案。

(三)其他要求

1. 各级驻厂人员要遵守入住企业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依法保守企业商业秘密。驻厂期间在企业生产厂区内禁止吸烟,入场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穿满足安全要求的服装。

2. 驻厂人员要严格遵守驻厂监督纪律规定、廉洁行政各项规定。

3. 驻厂人员要每日向驻厂所在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驻厂监管信息,由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逐级上报信息至省厅综合协调组。有问题的必报,不报视同无问题;每个污染管控过程结束时,要报告管控期间驻厂情况;驻厂结束(轮换)时,提交驻厂总结。

七、工作保障

(一)驻厂工作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保证政令(指令)畅通,并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管控指令。

(二)驻厂工作经费全部由派驻单位解决,不得让入住企业支付。

(三)驻厂人员对驻厂企业执行秋冬季管控的效果负监督责任,并接受督察问责组的监督。各级驻厂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驻厂监督,驻厂期间一经发现存在应驻厂而不驻厂的、入住企业存在偷排污染物、严重环境污染的、减排污染物比例未达到管控要求的,以及在线监控数据信息弄虚作假、不执行管控指令其他通知要求的,督察问责组查证核实后将提请严格追责处理。

附件:1. 省厅入驻开封市驻厂企业清单(1家企业)

2. 市驻厂企业清单(共9家)

3、各县区驻厂监督企业数量指标

 

 

 

 

 

 

附1

 

省厅入驻开封市驻厂企业清单

省辖市

所在

县区

企业名称

备注

开封市

(1家)

通许县

开封市宏大化工有限公司

合成氨产能淘汰

 

 

 

 

 

附件2

市驻厂企业清单

序号

省辖市

所在

县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开封市

 

祥符区

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敏感

2

开封市

祥符区

河南晋开集团二分公司

环境影响敏感

3

开封市

 

鼓楼区

开封隆兴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敏感

4

开封市

 

示范区

开封铁塔橡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敏感

5

开封市

示范区

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工业涂装

6

开封市

示范区

河南绿色快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敏感

7

开封市

鼓楼区

开封东立高压阀门铸造有限公司

铸造

8

开封市

禹王台区

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精细化工

9

 

开封市

 

顺河区

国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敏感




































 

 

附3

 

各县区驻厂监督企业数量指标

县  区

驻厂数量分配

备注

龙亭区

1


顺河区

8


鼓楼区

8


禹王台区

12


示范区

12


祥符区

18


通许县

16


杞  县

18


尉氏县

20


兰考县

26


 

 

 


 

 

附件3

暗访核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秋冬季重点领域和污染管控期间环境问题暗访核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暗访核查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具体核查时间,指挥调度组可根据环境质量情况进行安排。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暗访核查采取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问题多发,PM2.5浓度居高不下,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采取集中暗查、高位交办、公开曝光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按照检查内容开展暗查。检查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做好记录,当场指出,立行立改;检查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和需持续整改的环境问题上报市局同意后交县区查处整改。暗访核查组对交办属地的环境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政府、企业整改到位。检查内容如下:

1. 省厅确定的环境质量排名靠后或环境问题多发的区域。

2. 轻度以上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主要检查轻度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各项管控要求执行情况。

3. 散煤禁用情况。主要检查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取缔拆改,燃煤大灶、燃煤浴池、餐饮用煤等散煤禁用情况。

4. 扬尘治理情况。主要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渣土车、大宗物料运输扬尘,道路扬尘,建筑垃圾和工业物料堆场扬尘等。

5. 移动源监管情况。高排放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区域监管及执法检查情况,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等工作组织情况,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情况。

6. 12369投诉举报问题。主要检查12369环保热线平台提供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线索。

7. “散乱污”整治取缔情况。对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和各县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清单台账,核查是否存在新增“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情况。

8. 其他环境问题。秸秆禁烧、黑加油站等。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有“回头看”任务的坚持“回头看”检查内容。对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的点位必须现场采集相关视频和图片证据。携带执法记录仪开展暗访核查工作。

(二)按时发布信息。对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和需持续整改的环境问题,制作《环境问题交办单》(附件1),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整改。

(三)严格廉洁执法。暗访核查人员要依法执法,文明用语,切忌粗暴执法。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生态环境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试行)。严禁参加与工作无关的行动,严禁接受宴请、礼品。严禁以停代查,严禁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关停企业。检查组期间凡违反廉政纪律的立即进行追责,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五)确保人身安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章程,做好防护措施;严格落实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严禁违章驾驶;严格做好食品安全等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附件:1. 暗访核查环境问题交办单

2. 暗访核查典型案例模板

3. 暗访核查报告模板

 

 

 


附1

 

暗访核查环境问题交办单

交办问题列表

1. 检查时间+点位名称+问题描述

2.

3.

4.

5.

暗访核查组交办人员

 

(签字)

 

 

             年     月     日

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签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2

 

暗访核查典型案例模板

 

XX月XX日,暗访核查组执法人员XXX、XXX,在执法检查时发现XXXX公司涉嫌存在XXXXXX环境违法行为。

违法内容描述:需准确、全面、客观描述违法事实(不得低于150字)。

现场图片:需清晰、有针对性反映违法事实,至少3张现场照片。

照片1

照片2

  …………


 

 

附3

 

暗访核查工作报告(模板)

 

一、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XX月XX日至XX月XX日,暗访核查组共检查点位XX个,问题点位XX个,存在问题XX个,建议移交立案处罚XX个。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发现问题(分类表述)

检查发现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分别是:XXXX、XXXX、XXXX等。分类列举。

三、工作建议

 

 

 

 

 

附件4

 

督察督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察督办、移交问责,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责任,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落实重点行业企业驻厂监督制度,科学精准依法应对重污染天气,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察对象及内容

(一)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精细化管控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二)对各地交办问题整改情况、重点行业企业驻厂监督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三)对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多发的重点区域,组织进行公开交办。

三、督察人员及方式

由市行政执法支队牵头,驻市局纪检组人事科、机关党委、监控中心配合,组成现场核查小组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督察主要采取实地现场查看方式进行,综合运用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召开座谈会、责成督察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等方式进行,尽量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工作机制

(一)现场核查。对各地驻厂监督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久拖不改、虚假整改、失职渎职的进行核实、取证,制作问题案卷,按职责移交。

(二)移交问责。涉及生态环境部门履职不到位、廉政问题的,移交给驻市局纪检组进行问责;涉及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的,移交给地方党委政府进行问责。

(三)专项督察。对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组织暗访核查组开展专项督察,督促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公开曝光。通过印发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公开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一刀切”,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失职失责典型案例,实现问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督察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要注意方式方法,督察督办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切忌语言生硬、咄咄逼人。

(二)实事求是。要突出问题导向,沉到末端、倒查过程、厘清源头,见事见人见责任,实事求是调查情况、反映问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避免问责泛化,力争做到问责一人、教育一批、警醒一片,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三)加强协调。加强与综合协调组的沟通,了解专项行动各阶段安排部署,接受工作指令,抓好贯彻落实,按时报送督察督办情况;加强与暗访核查组的协调,全面掌握问题情况,共同做好专项督察;加强与县区的协调,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做好督察督办。

 

 


 

 

 

附件5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营造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社会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宣传省、市今年秋冬季污染防控的政策、措施和决心;架设与人民群众(企业)沟通的的桥梁,加强沟通了解,化解矛盾误解,让企业自觉的、主动的遵守秋冬季污染防治政策规定,营造全社会参与污染防治的强大社会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政策措施

大力宣传省、市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的总体部署,特别是今年科学精准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和做法,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敢担当、敢碰硬、敢叫真的拼搏精神,科学精准治污的务实作风,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污染防治攻坚的信心。

(二)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

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一线,跟踪采访战斗在一线的工作人员,挖掘他们的先进事迹,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

(三)曝光典型环境违法问题

对工业企业偷排偷放、违规使用劣质散煤(小锅炉)、违规使用老旧运输车辆、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典型环境问题进行媒体曝光。

(四)发布污染预警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通报重污染天气过程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

(五)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主动发声,积极回应;针对网上热炒的环境谣言,及时求证澄清,化解社会矛盾。

(六)科普环保知识

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普知识,重点阐述重污染天气成因、影响、危害,多角度让公众认识重污染天气,了解治理难度,引导人们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的全过程。

三、宣传方式

(一)强化新闻宣传

一是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做好今年秋冬季污染防控的政策、措施,典型事迹,企业好的做法等系列宣传报道;二是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栏目,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曝光。三是在市、县两级主要媒体发布12369环保热线公益广告,鼓励社会公众关注环境保护,参与环境治理。

(二)重点抓好新媒体宣传

发挥好生态环境“两微、三号”新媒体矩阵和县级融媒体的作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有效占领互联网这个宣传阵地。

(三)组织好社会化宣传

积极组织协调各县区、乡(镇、街道办)、相关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利用户外广告、LED大屏、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开展伴随式采访(暗访)

专项行动期间,市级安排伴随式采访(暗访),重点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曝光突出问题。

四、时间安排

宣传工作从2020年10月20日开始,到2021年1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0年10月份,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包括总体部署、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阶段,2020年11-12月,重点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邀请市级主要媒体开展伴随式采访(暗访),深度报道先进典型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第三阶段,2021年1月份,集中展现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分头落实

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服从市局统一部署,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框架下成立宣传报道组,对宣传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宣传组织,按照市局的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广泛联系,搞好协作

要主动与业务部门协作,收集和挖掘新闻宣传线索,要积极争取当地宣传部门、网信办的支持,将专项行动宣传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宣传、网信部门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情应对等工作,为推进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要发挥好市生态环境新媒体矩阵的作用,积极联系县级融媒体平台,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及时将省厅、市局的要求传达到基层,快速将各级、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出去。

(四)搞好总结,全市通报

专项行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各县区要把宣传工作总结上报市局,对各地好的做法,市局将进行通报。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