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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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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福园路南、工业路西)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0万元

1、废气。本项目水剂、颗粒剂、悬浮剂生产线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粉剂粉尘经旋风除尘+水喷淋+15m排气筒、袋式除尘器+15m 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要求;非甲烷总烃经UV 光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二甲苯、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非甲烷总烃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 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经UV 光氧+活性炭吸附+15m 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所有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沾染原料农药包装物、废活性炭、研磨设备、废UV灯管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未沾染农药的包装物定期外售;筛下的有机肥料职工拉走肥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3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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