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口服制剂(片剂和丸剂)生产线技改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口服制剂(片剂和丸剂)生产线技改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未来路中段6号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含尘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各工段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工程各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醇提药渣间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醇提、浓缩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现有“除臭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系统”处理后经8m烟囱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中药清洗废水、中药润药废水、水提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水、渗漉醇提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总排口直接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中药清洗废水、中药润药废水、水提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水、渗漉醇提废水依托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在污泥暂存间,外运至光大焚烧厂焚烧;废药品、原料废包装袋、废药粉、除尘器收尘、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年产5000套木门及5000套定制家具建设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1号 |
河南乐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1.废气。项目家具开料、雕刻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木门开料、开孔1线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木门开料、开孔2线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木门雕刻、精裁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砂光打磨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行业A级排放要求。 组装、压合、封边、贴皮、批灰、涂装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干式纸盒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苯、甲苯与二甲苯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 1 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家具制造行业A级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旧包装桶(废白乳胶桶、废热熔胶桶、废防水涂装胶桶、废UV漆桶、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滤料及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河南盈艺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和50万米PVC线条建设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坝头镇工业园区88号 |
河南盈艺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1#和2#生产车间破碎、磨粉、投料、配料各采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和2#生产车间挤出成型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过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二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六、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本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兰考县镇区污水处理(EPC+OM)项目示范工程二期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小宋镇、南彰镇、许河乡、葡萄架乡 |
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各污水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小宋镇污水处理站采用“AAO+MBR+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规模500m3/d,尾水汇入西侧沟渠,汇入下游黄蔡河;南彰镇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MBR+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规模400m3/d,尾水汇入北侧沟渠汇入下游黄蔡河;许河乡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缺氧+好氧+MBR+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规模500m3/d沿污水站东侧管道汇入吴河沟;葡萄架乡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缺氧+MBR+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规模500m3/d,尾水汇入贺李河。小宋镇、许河乡、葡萄架乡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南彰镇污水处理站可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820—2019)一级A标准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栅渣、脱水后污泥,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本次污水站较小,不设置污泥脱水设施,本项目运营单位城发水务(兰考)有限公司委托北控(兰考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运营兰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集、运输本项目污泥,由该企业统一运输至开封市污泥处置中心处理。 |
年产7000套木门及800套家具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州路与学院街交叉口 南100米109号 |
河南铄翔木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 |
1.废气。项目下料、裁切、开槽、雕刻、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行业A级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胶合、冷压、贴皮、封边、批灰、涂装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干式纸盒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甲苯与二甲苯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 1 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家具制造行业A级排放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甲醛≤5mg/m3、甲苯与二甲苯≤20mg/m3)。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旧包装桶(废白乳胶桶、废热熔胶桶、废防水涂装胶桶、废UV漆桶、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滤料及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河南君魁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钢结构建设项目 |
兰考县惠安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梁路11号 |
河南君魁钢结构有限公司 |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下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由负压收集,经过滤棉+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过滤滤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
年产20万张生态板、20万张多层板、30万张PET板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工业园区 |
兰考县美丽佳木业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1.废气。项目砂光、裁边、磨边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态板调胶、涂胶、拼板、冷压、热压、贴面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多层板调胶、涂胶、铺装、冷压、热压、贴面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PET板熔胶、涂胶、贴合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人造板行业A级企业排放要求。 导热油炉、模温机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烟气经5根8m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面粉袋、废砂带、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胶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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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