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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兰考县书香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木门及2万套木制品家具 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兰考县书香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木门及2万套木制品家具 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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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兰考县书香门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木门及2万套木制品家具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年产2万套木门及2万套木制品家具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工业园区

兰考县书香门业有限公司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下料、打孔、底漆打磨废气经“覆膜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外排气体应满足颗粒物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PM引领性绩效水平企业指标要求。底漆喷涂烘干、面漆喷涂烘干及封边、贴面、吸塑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表1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家具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VOC引领性绩效水平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定期清运用于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过滤棉、废油漆、废稀释剂、废固化剂、废白乳胶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年产1万套木门建设项目

兰考县堌阳镇贺庄工业园区

兰考县俊之峰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1.废气。项目开料、雕刻、开孔、打磨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企业A级排放要求。压合、封边、贴纸、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干式纸盒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企业A级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 1 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工业涂装行业A级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催化剂、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胶桶、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滤料及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兰考县精艺家具展厅年产20000套木门家具项目

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工业园区

兰考县精艺家具展厅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项目开料、雕刻、开孔、打磨、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企业A级排放要求。压合、封边、贴纸、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纸盒+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RCO装置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企业A级排放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 1 标准要求及《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工业涂装行业A级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催化剂、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废胶桶、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滤料及漆渣、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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