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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鲲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鲲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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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河南鲲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河南鲲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聚乙烯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鲲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聚乙烯包装膜建设项目

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百亩岗工业园区

河南鲲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鲲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聚乙烯包装膜建设项目位于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百亩岗工业园区属于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座、办公楼、宿舍主要生产设备为热缩膜4台、缠绕膜3台、数控分切机2台、中央供料系统1套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聚乙烯包装膜,其中热缩膜3900吨、缠绕膜1100吨项目生产的聚乙烯薄膜作为瓶装饮料、酒类、纯净水等外包装(即集塑包)不直接接触食品,项目原料均为外购且不得使用再生塑料进行生产加工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排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设置。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有效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六、 塑料制品(全厂有组织 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制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防”措施,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标准要求危险废物主要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专用警告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2700067

通讯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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