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通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通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通许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集中供热项目 |
开封市通许县滨河大道东侧北段6号 |
中锐环科(通许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林与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性质为新建,总投资25000万元,环保投资925万,占总投资的3.7%。项目占地50.3202亩,建筑面积约20128m2。拟建设2台40t/h生物质锅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对通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新建供热管网约11公里;主要生产工艺燃烧生物质燃料,生产热能(蒸汽),主要用能品种为电力,主要生产设备:生物质专用锅炉及配套设施和配套管网。 |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冷却塔、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旋风除尘器风机、覆膜袋式除尘器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炉渣、收尘灰、废包装材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其中炉渣经渣仓收集后外售、收尘灰收集至灰库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更换,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催化剂、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废催化剂由厂家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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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