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煜鑫盛制造有限公司物流车厢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河南煜鑫盛制造有限公司物流车厢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煜鑫盛制造有限公司物流车厢生产项目 |
开封市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经三路6号 |
河南煜鑫盛制造有限公司 |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4.2亩,建筑面积2800m2,建成后年生产200辆车厢,总投资177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焊接及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涉PM企业引领性指标要求;喷漆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业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去除效率要求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工业涂装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锯床、剪板机、折弯机、焊机、成型主机、打磨机、喷漆房以及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边角废料、焊渣、袋式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油性漆桶、废油性固化剂桶、废油性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