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改善重点区域道路通行环境,推动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转变,助力美丽开封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设置绿色物流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建议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23623118
邮箱:kfsydyk@163.com
附件:
开封市设置绿色物流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开封市设置绿色物流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发挥新能源卡车环保效应及运营经济性优势,促进生态环境惠民,加快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转变,优化交通秩序,助力美丽开封建设,推动移动源减排和结构升级,决定在学校、医院、商超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文化机构、城市功能区等区域设置“绿色物流区”,具体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 宋都皇城旅游区周边:东京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大梁路以北--西关北街以东合围区(均不含本路);
(二) 汴京公园休闲区周边:新曹路以南--劳动路以西--新宋路以北--内环东路以东合围区(均不含本路);
(三) 开封市中心医院南院区周边:滨河路以南--解放路以西--铁路北沿街以南--东闸口街以西-华夏大道以北--五一路以东合围区(均不含本路);
(四) 鼓楼中心商业区周边:寺后街以南--解放路(不含)以西--内环南路以北--中山路以东合围区;
(五) 商超周边:晋安路以南--金明大道(不含)以西--汉兴路以北--集英街(不含)以东合围区;
(六) 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周边:复兴大道以南--四大街以西--职教路以北--七大街以东合围区(均含本路);
(七) 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周边:世纪大道以南--310国道以北--科技大道以东合围区(均不含本路)。
二、实施对象
(一) 燃油(燃气)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车;
(二) 微型、轻型柴油货车;
(三) 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气)中型、重型货车。
其中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中国邮政专用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限制的车辆除外。
三、实施内容
2025年x月x日起,实施范围内实施对象全天禁行。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