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打好打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关于印发开封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环攻坚办文〔2020〕27号)要求,各县区政府应开展产业集聚区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部署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制定大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9月11日前,报送至市环境攻坚战办公室大气部。
联系人:赵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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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