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11月26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市领导指示,市环境攻坚办于11月26日夜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错峰生产管控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暗查暗访,自26日21时起至27日3时,共出动车辆7台,人员33人次,对市辖区36家工业企业及扬尘污染部分点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共发现问题8处:
1. 顺河区开封京宇电力有限公司搅拌站未按照橙色预警管控要求实施停产;
2. 龙亭区开封市汴和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橙色预警管控要求实施停产。
3. 顺河区开封市铭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纳入《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且未落实橙色预警管控要求实施停产。
4. 鼓楼区310国道南侧存在木板粉碎加工厂1个,无任何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设备简陋,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属散乱污企业。
5. 鼓楼区310国道南侧存在塑料颗粒加工厂1个,无任何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昼间停工夜间生产,现场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直排,厂区内刺鼻性气体弥漫,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外河沟,排放口周边污水、生产废渣沉积,环境污染严重,属散乱污企业。
6. 鼓楼区310国道南侧木材粉碎加工厂院内东南侧存在黑加油点,有小型柴油储油罐一个。
7. 鼓楼区310国道与民和路交叉口无名沙土堆未覆盖。
8. 鼓楼区蝶御花园(二期)项目有砂浆水泥车出入。
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拟对相关县区和单位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顺河区人民政府、龙亭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二、由市环境攻坚办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三、对顺河区开封京宇电力有限公司、龙亭区开封市汴和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顺河区开封市铭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市环境攻坚办备案留存。
四、对“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取缔“黑加油站”。
五、责成鼓楼区政府对沙土堆进行覆盖,对蝶御花园(二期)项目有砂浆水泥车出入进行调查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六、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问责结果在市主要媒体公开曝光。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