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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0〕 号)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11-18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封供电公司: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区域预报中心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1月19日起,扩散条件转好。经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照省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响应的通知》要求,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决定,于2020111824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终止应急响应。

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取得较好的成效。111920日,全省大部分区域部分时段可能还会出现轻度污染。按照省攻坚办要求,各县、区政府及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季节性管控和治理措施,并认真做好本次橙色预警(II 级)响应阶段的评估工作。请各县、区和各市成员单位于1121日下午18:00时前将本县区(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至市环境攻坚办应急部。

 

 

人:苏  

    箱:gjbyjz@163.com

联系电话:2362001522660121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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