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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本溯源 精准施策 尉氏县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尉氏县生态环境局]2020-11-18字号: |

今年以来,尉氏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细化分解大气污染攻坚各项任务,强力推进城市清洁行动、全域国土绿化、“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业企业治理提升、科学精准管控等工作,空气质量提升明显,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较好基础。

    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尉氏县紧邻郑州航空港区,淘汰落后产能等“散乱污”企业容易滋生,监管难度较大。尉氏县委、县政府建立乡镇、工信、环保、公安、纪委监委联动机制,全面动员,重拳出击,开展“散乱污”取缔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采取强硬措施,切实做到四个结合。

    与扫黑除恶相结合。对取缔工作不配合、阻挠取缔工作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并对抗拒执法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与“两违整治”相结合。对“散乱污”企业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纳入“两违”整治重点,依法进行处理。与纪委“打伞”相结合。在全县各乡镇、各局委领导班子中,签署关于“散乱污”企业的承诺书。对背后有公职人员参与且拒不整改的,纪委及时介入,采取组织措施。与打击环境违法相结合。对涉化工、危废以及违法偷排污染物的“散乱污”企业,在依法取缔的前提下,视情节轻重予以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部门打击处理。

    2019年以来,尉氏县共取缔“散乱污”企业542家,整改提升536家。

    分级评选企业治污能力显著提升

    尉氏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帮扶、省市检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在问题整改立案处罚的同时,把促企业治污能力提升放在重要位置。尉氏县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部署辖区内企业开展“工业六治理”活动。全县涉及“六治理”任务的259家企业418项任务,除特殊情形外,全部完成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

    尉氏县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按行业分类别组织6场专项讲座,指导企业提升改进。目前,全县36家企业积极进行绿色引领企业创建,通过县级评审10家。

    在绩效分级工作方面,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召开各种培训讲座,指导企业做好绩效分级工作的上报工作,目前已完成1477家企业的分级工作。

    提高科技治污水平实现生态环境全域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尉氏县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企业视频监控等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业务数据的快速收集和全面整合。

    为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能力,提高科技治污水平,尉氏县于今年8月份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每天可监测车辆5000多辆,通过系统筛查,甄别出不合格车辆,并通知车主对车辆进行整改;同一辆车在6个月内超标两次的,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将出具移交函,由公安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查处。

    同时,尉氏县政府斥资5000余万元,购买多功能雾炮车、洗扫车、清洗车等清扫车辆110台,以环卫专用机动车辆为主,人工作业为辅,确保城市清洁全天候、全区域覆盖。

    尉氏县将国土绿化作为提升全域生态的重要工作突出来抓。去年以来,全县投入资金5.6亿元,完成国土绿化面积6.25万亩,除完成3条过境高速两侧廊道绿化外,另新建生态廊道7280亩、林业生态建设11600亩、乡村绿化17625亩、城市居住区和县城绿化620亩。

    通过实施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尉氏县空气质量显著提升,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10月31日,尉氏县空气质量年综合指数4.633,同比降低0.706;PM10累计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7微克/立方米;PM2.5累计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19天,同比增加59天,增加天数均为全市第一名,空气质量达标率71.8%。在9月份和10月份的全省空气质量考核中,尉氏县均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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