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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的公告(第一批)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3-11-16字号: |

关于开封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的公告(第批)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359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按照生态环境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资料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评审。最终经省生态环境厅认定,开封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通过绩效引领企业1家、B级企业3家。

现将开封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社会各界可对绩效分级评定通过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371-23150802

监督邮箱:kfsdq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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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