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河南省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系统下发的遥感监测点位,该点位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19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遥感点位基本信息
点位编码:410202_0012_202101,经度:114.211867°,纬度:34.872396°,保护区名称: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所在功能区:实验区,面积:4亩,存在问题:鱼塘看护房。
二、整改实施主体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
三、整改措施
全部拆除,恢复植被。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31日前
五、整改情况
2023年11月7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提交了销号申请,11月14日,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点位现场进行核查验收。经实地核验,该点位鱼塘看护房已拆除完毕,植被恢复良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11月15日-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向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371-23150996
电子邮箱:hnhbstkf@126.com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