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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60万张生态板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4-01-1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60万张生态板项目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年60万张生态板项目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60万张生态板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南漳镇名门木秀家具产业园9

河南省东吴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泊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

1.废气:本项目调胶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侧吸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砂光、裁边、磨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调胶、施胶、涂胶、冷压、热压、装纸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人造板行业A级企业指标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木材加工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人造板行业A级企业指标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砂光、裁边、磨边、贴皮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胶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液压油经收集后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年收集处置18000吨农药包装废弃物项目

开封市兰考县仪封镇产业园区003

聚农(兰考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1.废气:本项目原料库、破碎清洗工序废气、污水处理恶臭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H3H2S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破碎清洗废水和生物滴滤装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肥田,不外排。

3.固废:分拣废物和标签碎屑收集后随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兰考分局